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决议及资产转让等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7年8月1日在福州山水大酒店19层3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7月20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 6名,董事林顺贵(出差)、周国萍委托董事长黄建民出席,独立董事颜永明因出差委托独立董事于宁杰出席,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黄建民董事长主持。经审议,本次会议各项议程均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次会议决议及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总经理2007年上半年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在公司炼石水泥厂投建25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8#窑)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同意在公司炼石水泥厂扩建一条25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8#窑)。该项目设计概算总投资19524.3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8774.3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750万元。根据项目初步设计说明书,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年产水泥熟料77.5万吨,20年生产期内可实现年均营业额(不含税)13545.10万元、年均利润总额3046.1万元,税后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16.00%,税后全投资回收期6.96年(含建设期1年)。该项目初步说明书(工程号:N404)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继续为厦门金福鹭建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保证控股子公司厦门金福鹭建材有限公司(金福鹭公司)的经营需要,同意继续为其向厦门市商业银行拟重新申请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担保金额6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2007年9月12日至2008年9月11日。
上述担保,将在本公司上次为其提供同等金额担保到期(2007年9月11日)后履行,因此,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及担保构成情况(详见本公司刊登于2007年7月12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并不因本次担保而发生变化。
金福鹭公司系为本公司拥有权益92.8%的控股子公司,该公司2006年12月31日总资产4423.68万元,总负债1250.6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8.27%,2006年实现净利润24.17万元;该公司2007年6月30日总资产4940.41万元,总负债1628.5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2.96%,2007年1~6月实现净利润124.87万元。
五、听取了《莆田建福大厦资产拍卖情况报告》
2003年10月24日,为集中资源,发展公司主业,公司第三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同意出让莆田建福大厦资产(包括大厦配套资产)。经报备省国资委同意后,受托方福建汇德丰拍卖行有限公司于2007年7月23日对上述资产进行了公开拍卖并成交,自然人黄金章先生以3411万元取得拍卖标的物。相关情况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莆田建福大厦系由本公司于1996年12月建成完工,座落在莆田市城厢区镇海村天九湾,为八层框架结构,土地使用权面积4223.97平方米,建筑面积8635.92平方米,大厦整幢大楼(以下称“大楼”)为本公司所有。与大楼一同转让的大楼配套资产(以下称“配套资产”)归属莆田建福大厦有限公司(以下称“大厦公司”,本公司拥有权益90%)所有,包括大楼内的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主要有中央热水器、中央空调、商务中心设备、厨房设备、办公用具等资产。根据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闽中兴评字(2007)第3031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截止2006年12月31日(评估基准日),大楼及配套资产账面原值为26,526,933.43元(其中大楼资产帐面原值为23,396,936.83元),大楼及配套资产账面净值为18,650,380.57元(其中大楼资产帐面净值为18,270,698.17元),评估值25,977,218.85元(其中大楼资产评估值为25,486,693.35元)。
(二)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2007年7月26日,本公司(甲方,卖方)与黄金章先生(乙方,买方)就上述资产买卖事宜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契约》。约定上述资产转让价格为3411万元,签订契约时乙方付甲方付定金1000万元,本契约签订后到大厦房屋产权转移过户前,乙方应付清全部购房款的90%,余款在房地产完纳税费并取得产权转移过户单20日内付清341.1万元;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十日内向乙方交付房产及配套资产,同时结清水、电、物业等费用;房产的过户手续从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开始着手准备,于双方确认房产等实物交付完毕、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90%房产转让款支付完毕之日起正式开始办理。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办理过户手续需缴纳的税费。
(三)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因本次交易资产由分属本公司的大楼资产及分属莆田建福大厦有限公司购置的配套资产组成,而大厦公司已停业多年,尚待清算,因此本公司上述资产转让所得收益尚待与大厦公司协商分配并待其最后清算完成后方能最后确定。
(四)进展情况
上述交易定金1000万元,对方已按规定交付。目前,本公司正按合同约定办理交付相关实物资产,并就协商上述资产转让所得分配及大厦公司清算事宜。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8月1日
证券代码:600802 股票简称:福建水泥 编号:临2007-020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7年8月1日下午3:00在福建省福州市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监事应到9人,实到8人,葛青先生因故未出席,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李恭洲主席主持,经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总经理2007年上半年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会议认为,董事会对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实际情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公司炼石水泥厂投建25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8#窑)的议案》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