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杜自弘、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晓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秦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 √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 √不适用
§5 董事会报告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3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4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 √不适用
5.6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6.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 √不适用
5.6.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7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8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9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0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1.2 出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仍在市政府审批之中
6.2 担保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3 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05年9月20日,台州市奥力特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台州市新远大化工有限公司向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和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1)返还土地出让金财产价值计人民币1593.08万元,(2)交付或赔偿缺少的机器设备计人民币69.65万元,(3)赔偿原告的经营损失计人民币300万元及赔偿原告多支付给海洲公司职工工资等费用损失计人民币232.59万元。以上诉讼请求共计人民币2195.32万元,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11月10日进行开庭审理后,原告向法院提请撤诉,经法院裁定准许其撤诉,案件受理等费用均由原告负担,本公司没有损失。
2006 年1 月4 日,本公司收到相关文件,台州奥力特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和台州市新远大化工有限公司再次向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以诉讼(2006)台民二初字第13 号受理了原告"股权转让侵权纠纷"的起诉。原告诉讼请求:(1)请求股权转让价款变更为壹元人民币,要求我方归还差额部分计人民币15265999 元;(2)诉讼费用由我方承担。法院于2006 年2 月22 日开庭审理, 2006 年12 月30日本公司收到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台民二初字第13号《民事判决书》,就该诉讼事宜作出判决:驳回原告奥力特公司、新远大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其他诉讼费共计86440元由原告奥力特公司、新远大公司负担。如原告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述。
2007 年2 月15日,公司收到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上诉状》,台州奥力特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和台州市新远大化工有限公司不服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台民二初字第13号民事判决,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07年5月1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公开开庭,现仍在审理之中。
股权转让和各次诉讼情况详见公司2004年度报告和2005年11月16日、2005年12月27日、2006年1月5日、2007年1月5日、2007年2月16日的临时公告,各次公告都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
6.5 其它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6.5.1 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和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5.2 公司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5.3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07年06月30日
编制单位: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杜自弘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晓萌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秦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07年06月30日
编制单位: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杜自弘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晓萌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秦
合并利润表
2007年1-6月
编制单位: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杜自弘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晓萌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秦
母公司利润表
2007年1-6月
编制单位: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