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欲暂停
执行卖空价规则
2007年08月0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王丽娜
香港交易所昨日宣布,香港证监会作出有关批准后,将于今年11月5日起暂停执行旗下证券市场的卖空价规则。
卖空价规则禁止以低于市场当时最好沽盘价的价格进行卖空交易,因此限制了交易活动,也削弱了市场及订价过程的效率。与卖空交易相关的限制也规定,卖空交易必须在持续交易时段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AMS/3自动对盘进行。
暂停执行卖空价规则及相关的卖空限制后,卖空价规则将不适用于所有沽盘,包括在持续交易时段输入的沽盘,卖空盘将获准在开市前时段或收市竞价交易时段内输入电子交易系统AMS/3,非通过AMS/3自动对盘的卖空交易,包括两名交易所参与者自行商议达成者,或属于两边客交易的一部分者,也将获准输入AMS/3。
香港交易所集团营运总裁葛卓豪表示,目前国际上的趋势都是倾向取消这类卖空限制,相信此次有关卖空交易的新措施可进一步令香港市场做法与国际最佳常规看齐,并进一步提高香港市场的透明度、效率和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