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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8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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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浙江大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07年08月0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07—027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浙江大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浙江大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纸业)

      本次担保数量:3,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截止公告日累计为大地纸业担保人民币1,680万元(为本次授信额度范围内担保)。

      本次担保需由大地纸业为本公司提供授信额度为3,000万元人民币的反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2,680万元人民币。

      逾期担保数量:1,000万元人民币。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06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同意继续为大地纸业在2,877万元授信额度范围内提供担保(详见2006年6月8日、2006年6月2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司公告临2006-021号、临2006-023号)。

      上述担保已于近日到期,2007年8月2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继续为大地纸业在3,000万元授信额度范围内提供保证担保,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在公司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请见附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浙江大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庆春路155号

      法定代表人:胡培军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纸制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批准项目);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

      大地纸业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也不是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持有人或持有人的关联方、控股子公司和附属企业。

      二、大地纸业财务数据摘要(经审计)(单位:万元)

      大地纸业2006年末总资产35,317.58万元,总负债19594.69万元,净资产13,287.2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5.48 %,2006年度实现净利2,836.26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公司为大地纸业在3,00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敞口最高限额范围内提供保证担保。

      2、本公司为大地纸业承担保证担保责任时间为:2007年6月21日至2008年6月21日。

      四、董事会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认为通过互保方式有利于筹集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所急需的资金,同意为该公司提供担保。同时为防范本公司的担保风险,要求大地纸业按照承诺在2007年10月前实施为本公司反担保。

      五、公司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担保数量为人民币2,680万元,其中,为乐山市财政局担保1,000万元系逾期担保。担保总额占公司2006年末净资产的 7.26 %。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广东发展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合同》;

      2、经审计的浙江大地纸业集团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3、华伦集团有限公司与浙江大地纸业集团关联关系说明;

      4、公司与浙江大地纸业集团签署的互保协议;

      5、浙江大地纸业集团关于提请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签署互为对方3,000万元银行融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函;

      6、浙江大地纸业集团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八月三日

      附件:关于四川金顶与浙江大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授信互保的独立董事意见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8月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四川金顶与浙江大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授信互保的议案》,公司已向本人提交了该议案的相关资料,我们经过仔细审阅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基于独立判断,现就此发表如下意见:

      1、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为充分发挥公司融资信贷能力,解决公司流动资金和技改资金,同意通过互保方式为浙江大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授信实际融资额度3,000万元人民币。同时,为有效防范本公司担保风险,我们要求浙江大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在2007年10月前实施为本公司提供等额授信的连带责任担保。

      浙江大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也不是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持有人或持有人的关联方、控股子公司和附属企业。

      截止目前,公司对外担保余额2,680万元,对外担保余额占公司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26 %。

      2、本次董事会对此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独立董事:骆国良、夏建中、李静

      2007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