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茂实华股改方案批复明天失效
2007年08月0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李和裕
S 茂实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所获的批复将于明天失效。今天,S 茂实华作出公告提示,其股改方案于今年2月7日获国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该批复自发文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即今天为最后一日有效期。所以,S茂实华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尚需重新获得国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根据S茂实华公告披露的股权分置改革进展情况,除股改方案获国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外;股东裕丰伟业用于安排对价部分的股票质押解除手续已经办理完毕;但股东北京泰跃用于安排对价部分的股票质押解除手续暂时未能办理完成。
S茂实华已向北京泰跃了解原因,一是按照质押权人广东发展银行的释放方案,对价部分股票质押解除需要归还3500万元贷款并同时追加7000万元抵押物,对于此部分北京泰跃已经有解决方案;二是按照广东发展银行审批通过的方案,在解决上述问题的情况下,原有贷款主体将更换为北京泰跃(原贷款主体为湖北泰跃),需要重新办理质押登记手续;三是因湖北泰跃欠湖北金环股权转让款(此笔欠款北京泰跃为担保人)的原因,湖北金环已经通过法院查封保全了北京泰跃持有茂化实华的全部股权。
基于以上原因,暂时不能完成股票质押解除手续,北京泰跃正与湖北金环积极协商,争取尽快解除查封,以便完成股改。而S 茂实华表示,将在北京泰跃办理完成用于安排对价部分的股票质押解除手续之后,尽快公告具体的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会议召开时间及相关事宜。
S茂实华还表示,近日接到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函,金元证券安排冯洪全先生接替渠亮先生担任公司股权分置改革项目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保荐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