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刘啸东日前表示,权证创设机制的存在对市场炒家具有威慑作用,有利于从根本上保护普通投资者的利益,上证所不会在创设方面进行额度管理。
刘啸东是在由上证所主办的“媒体与权证研讨会”上作上述表示的。他认为,理论上,目前权证产品的交易行为已非常类似于衍生产品,而任何一个交易所推出衍生产品,必须要有市场平衡机制。对于炒家恶意炒作衍生品,管理层一般有托市和运用市场机制两种解决方案,后者无疑更为可取。在内地权证市场,通过创设增加供应量就是一种市场化的平衡机制。由于创设增加权证供给,对权证价格产生影响,进而引致少数现有投资者的不满。但是如果没有创设机制,权证价格可能完全脱离其内在价值,最终使盲目跟风的中小投资者遭受更大的损失。因此,创设机制影响了局部参与者的收益,但保护了更大范围的投资者免受损失。
刘啸东同时强调,权证创设完全是一种市场化行为,创设人会根据权证和正股价格及其变化趋势、自身净资本实力、风险管理要求等因素,自主决定创设数量。创设机制之所以起作用,在于其背后市场化动态供给所产生的威慑力。如果创设机制事先设定了额度,相当于人为事先限定了供给量,创设机制也就失去了市场功能。所以,为保证对权证炒家的威慑,交易所不会在创设方面进行额度管理。此外,目前少数权证流通总量超过股票流通数量并不意味着会出现行权失败的风险。一方面,这些权证出现大量创设的根本原因之一便是其到期行权可能性极小,而这些权证的行权往往有多个交易日,当日行权获得的股票次日便可以流通,从理论上说可用于行权的最大股票数量大大超过流通股数量。另一方面,有创设就有注销,随着权证的注销,权证数量自然会下降。
券商:权证创设同样会亏钱
⊙本报记者 李剑锋 王璐
在日前召开的“媒体与权证研讨会”上,国泰君安、光大证券、平安证券等一些券商代表表示,权证创设是一种有风险、有成本的市场化行为,并非绝对无风险套利。
这些券商代表称,从权证创设业务本身看,并不是无风险的,创设人需要履行同发行人一样的义务,并为此提供100%的履约担保。正因为风险和成本并存,创设是一种完全市场化的决策行为,创设数量的大小主要取决于权证价格偏离的程度。可以说,权证价格偏离越大,创设获利的可能性越大,但不是绝对无风险套利。
平安证券总裁陈卓然称,券商创设并不是无限量的,要受到自身净资本的一定比例限制。从现在的情况看,券商整体能投到权证业务的资金规模其实并不大,在权证市场中也并没有处于绝对强势地位。
光大证券金融衍生品部总经理王继忠认为,有时短期内市场投机力量非常大,券商创设往往会遇到损失。
国泰君安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章飙表示,金融产品价格是否合理要看是否存在套利余地,当价格偏高时,套利机制是否顺畅,一些权证品种的价格之所以出现严重高估,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供应量的不足,创设有助于解决权证价格的不均衡问题。而在与权证炒家的博弈中,创设机构处于明处,投机者处于暗处,创设机构决策程序相对较慢,投机者则反应迅速,所以券商并不总是处于有利地位,也并不总是赚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