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财经要闻
  • 3:特别报道
  • 4:观点·评论
  • 5:金融·证券
  • 6:时事·海外
  • 7:上证研究院·经济学人
  • 8:上证研究院
  • 9:上市公司特刊
  • 10:上市公司特刊
  • 11:
  • 12:上市公司特刊
  • 13:上市公司特刊
  • 14:上市公司特刊
  • 15:上市公司特刊
  • 16:上市公司特刊
  • A1:公 司
  • A2:上市公司
  • A3:产业·公司
  • A4:信息大全
  • A5:信息大全
  • A6:信息大全
  • A7:信息披露
  • A8:信息披露
  • A9:信息披露
  • A10:信息披露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B1:理财
  • B2:开市大吉
  • B3:个股精选
  • B4:股民学校
  • B5:维权在线
  • B6:财富人生
  • B7:专栏
  • B8:书评
  • C1:基金周刊
  • C2:基金·基金一周
  • C3:基金·特别报道
  • C4:基金·特别报道
  • C5:基金·特别报道
  • C6:基金·基金投资
  • C7:基金·基金投资
  • C8:基金·投资基金
  • C9:基金·投资者教育
  • C10:基金·投资者教育
  • C11:基金·海外
  • C12:基金·数据
  • C13:基金·数据
  • C14:基金·互动
  • C15:基金·研究
  • C16:基金·人物
  •  
      2007 年 8 月 6 日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1版:头版
    下一版  
    pdf
     
     
      | 1版:头版
    公司留“空子” 失效定向增发屡被炒作
    千人登卢浦 共庆世博会倒计时1000天
    第四家基金QDII获批
    第一例A股公司收购H股公司成行
    首份基金经理份额激励计划出台
    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第七次收益分配的提示性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公司留“空子” 失效定向增发屡被炒作
    2007年08月0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目前至少有四家公司方案撤回、退回却未及时披露 二级市场借机炒作现象抬头

      ⊙本报记者 周翀

      

      近期,部分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申请或意向被撤回、退回而公司未及时披露进展,二级市场各种力量借机炒作的现象有所抬头。业内人士提醒投资者切忌盲目跟风炒作定向增发概念,以免被用心不良者利用,进而遭受损失。

      本报一段时间以来多次接到公众投资者和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就一些公司定向增发进展的求证问询,经多方查证,其中数家公司的定向增发方案、意向或因种种原因难以落实而在报送后主动撤回,或因存在较大问题而在预沟通、预审核阶段即被监管机构退回,但这些进展未及时披露,加之一些私募、互联网论坛、QQ群等继续大肆宣扬其本已放弃或者面临取消的定向增发方案,使得投资者受到严重误导,误认为其方案仍在“走程序”,盲目相信“公司价值将通过定向增发得到极大提升”的说法,导致投资者的投资行为出现偏差,可能面临较大的投资风险。

      经本报多方了解,目前至少有阳之光、航天通信、上海新梅、蓝星清洗等公司存在上述情况。

      “从目前的流程看,凡是上市公司定向增发方案提交发审会审核的,则不论是否获得通过,均应披露审核结果,不会对投资者形成误导。但也有两类‘空子’的存在,使得误导成为可能。”业内人士指出,这两类“空子”分别为:一是上市公司已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程序,已正式报送材料,但在材料审核过程中,无法满意答辩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的问题,故保荐人知难而退,主动撤回材料,但公司未及时披露,导致二级市场误认为方案“仍在程序之中”,并引发炒作。二是上市公司尚未履行相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程序,但就定向增发事宜预先与保荐人、交易所或者监管部门进行过沟通,因存在较大问题,方案和意向未获得支持,或者遭到退回。(下转封二)

      详细报道见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