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7年7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于2007年8月5日上午9点在浙江省温岭市滨海镇利欧路1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6名,独立董事邵毅平因出差在外,授权委托独立董事沈田丰出席会议并进行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王相荣先生主持召开。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07-018)于2007年8月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任命公司内审部负责人及调整内审部成员的议案》;
任命洪玲斐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同时调整内审部成员为洪玲斐、陈洪胜、颜友富。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园林机械、水泵、电机、汽油机、其他机械设备、环保设备、模具、五金工具及相关配件的生产、销售,进出口经营业务(除法律、法规禁止和限制的项目)。”
修改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为:“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除上述情形之外的其他对外担保行为需经董事会批准,取得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修改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条第五款为“上述交易事项,不包括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决策权限按照《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和本章程第四十一条的有关规定执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决策权限按照《关联交易决策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0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通知详见公司2007年8月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07-019)。
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8月7日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07-019
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0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07年8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点
2、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岭市滨海镇利欧路1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5、股权登记日:2007年8月20日
二、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2007年8月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07-017)。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07年8月2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07年8月21日-8月22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
浙江省温岭市滨海镇利欧路1号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07年8月22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张旭波、杨琦、杨建
联系电话:0576-86516392
传 真:0576-86516392
地 址:浙江省温岭市滨海镇利欧路1号
邮 编:317503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六、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07年8月25日召开的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注:1、请在上述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8月7日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07-020
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7年7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07年8月5日下午13:00点在浙江省温岭市滨海镇利欧路1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卿文先生主持,以投票表决的方式,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认真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的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