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8月6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本公司方大大厦一楼多功能会议厅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熊建明董事长
6.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07年7月21日发出,会议的议题及相关内容刊登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英文)和巨潮网。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105,775,997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7.26%。
2.A股股东出席情况:
A股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85,603,317股,占公司A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43.30%。
3.B股股东出席情况:
B股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20,172,680股,占公司B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10.60%。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本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保证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05,775,9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85,603,317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0,172,68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本公司关于增加经营范围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05,775,9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85,603,317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0,172,68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本公司关于修改《章程》的议案。
本项议案决议为特别决议。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05,775,9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85,603,317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0,172,68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万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郭磊明
4.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零七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