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四川特驱投资有限公司
签署投资合作意向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签订投资合作意向书概述
2007年8月3日,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与四川特驱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特驱公司”)就关于在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合资组建越南天邦特驱饲料有限公司(简称“天邦特驱”)相关事宜签署了投资合作意向书。
二、合作方介绍
特驱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28日,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王德根,经营范围主要包括:饲料研发、生产、销售;行业投资;技术咨询服务等。特驱公司运用领先的动物营养技术,通过与国内外权威科研机构展开深层次技术合作,建立了设施完善的试验基地和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凭借雄厚的生产、销售及品牌实力,近年来已在行业内拥有一定的竞争优势。截至目前,该公司总资产近两亿元,员工1000余人,拥有下属投资企业10多家,总体年饲料生产能力逾百万吨。
三、合作意向书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四川特驱投资有限公司
(二)意向合作项目情况介绍
1、新公司名称、注册资本及注册地
(1)合资公司中文名称:越南天邦特驱饲料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壹千万美元
(3)注册地址:越南龙安工业区
2、新公司营业范围:水产饲料与畜禽饲料生产、销售以及水产品加工、销售;种植业;养殖业;农业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以登记国主管登记机关最终核定为准)。
(三)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及出资比例
1、在天邦特驱壹千万美元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中,现汇为陆佰万美元,与天邦特驱主营业务有关的全新设备作价为肆佰万美元。
2、甲方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金额为伍佰万美元,其中现汇为叁佰万美元,提供与天邦特驱水产饲料生产、水产品加工业务有关的全新设备作价为贰佰万美元。甲方认缴及实缴出资金额占天邦特驱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50%。
3、乙方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金额为伍佰万美元,其中现汇为叁佰万美元,提供与天邦特驱畜禽饲料生产业务有关的全新设备作价为贰佰万美元。乙方认缴及实缴出资金额占天邦特驱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50%。
4、具体出资时间,以甲乙双方签署的正式合作协议书约定为准。
(四)天邦特驱法人治理架构及分工
1、天邦特驱设股东会,为该公司权力机构;天邦特驱设董事会,由四名董事组成,其中甲、乙双方各推荐二名;天邦特驱设监事一名,由该公司职工代表出任。
2、天邦特驱设总经理一名,由乙方推荐的董事兼任;甲方推荐财务总监一名,负责天邦特驱财务工作。
(五)与天邦特驱筹建、生产经营有关的约定
1、天邦特驱依法成立后,即向越南美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购买约46000平方米其50年的土地使用权,经建设后作为天邦特驱的生产经营场所;且天邦特驱的存续期限(亦即甲、乙双方的合作期限)亦同步为50年。
2、甲方同意:在天邦特驱存续期内,其主营的水产饲料、水产品有权无偿使用其“天邦牌”注册商标,但该等使用仅限于越南境内;且对与天邦特驱经营的水产饲料、水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业务有关的(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安装调试、技术培训指导、销售市场网络等,甲方承诺均予及时提供无偿支持。
3、乙方同意:在天邦特驱存续期内,其主营的畜禽饲料产品有权无偿使用其“特驱牌”注册商标,但该等使用仅限于越南境内;且对与天邦特驱经营的畜禽饲料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业务有关的(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安装调试、技术培训指导、销售市场网络等,乙方承诺均予及时提供无偿支持。
4、甲、乙双方同意:天邦特驱于2007年9月底以前在越南依法注册成立;其厂区建设将不迟于2007年10月底开工,并于2008年4月底以前达到一期工程投产,形成一期工程年产30万吨饲料的生产能力。
四、合作项目成功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特驱公司合资组建的越南天邦特驱公司若能成功实施,将有助于公司品牌国际化战略的实施以及主营产品国际市场的拓展,同时,借助越南水产养殖市场增长潜力巨大以及常年养殖的特点,将极大改善公司水产饲料主业淡旺季销售不均衡的影响,并进一步提升公司主营业务规模和产品盈利能力。
五、其他说明
公司与特驱公司对于本次投资合作涉及的项目前期准备、设备工艺方案以及各方的具体责任义务等合作细节内容尚待进一步落实和洽谈,且正式合作协议书的签订尚需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核批准。公司将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以临时公告的形式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特驱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在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合资组建“越南天邦特驱饲料有限公司”的合作意向协议书》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