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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8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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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第一铅笔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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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第一铅笔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07年08月0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中国第一铅笔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胡书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善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晓雯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 √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1)报告期内公司未实施股权激励方案。

      2)报告期内,经董事会五届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总经理石力华提名,聘任黄骅同志为公司副总经理。

      §5 董事会报告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 5932.70 万元。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5.3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4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5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 √不适用

      5.6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6.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 √不适用

      5.6.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7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8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9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0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2007年6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收购吉林省金都集团有限公司房屋资产的议案》。此项交易有助于公司在此投资兴建铅笔扩产项目,发展铅笔制造主导产业,增加公司的盈利空间。在董事会对该项交易事项表决时,与会的8名董事和独立董事一致表示赞成。3名与会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1)本次交易依法经过董事会审议表决,审议和表决的程序是合法合规的。(2)本次交易有助于公司扩大铅笔生产能力,满足国内外市场需要,增强产品竞争力,提高盈利水平。(3)本次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6.1.2置换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置入资产:

      

      置出资产:

      

      说明:2007年6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与上海青湖林实业有限公司进行房屋资产置换的的议案》。交易双方确认:青湖林公司置入资产以2007年4月15日为基准日,依据本市福佑路229号五层房产的评估价值1154.55万元,确定置入价格为1116.276万元。本公司置出资产以2006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依据本市锦乐路999号房产的评估价值1325.5072万元,确定置出价格为1325.51万元。置换过程中产生的209.234万元差额由青湖林公司支付给本公司。在董事会对该项交易事项表决时,与会的8名董事和独立董事一致表示赞成。3名与会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资产置换之交易价格是公允的,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董事会的表决程序是合法有效的;此项交易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助于凸现黄金珠宝首饰产业。

      考虑到上述交易事项对公司经营将会起到重要的作用,为了争取有利时机,尽早促成交易成功,因此在口头征得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同意后,公司于2007年6月21日完成了置入资产本市福佑路229号五层房产的过户手续。2007年6月26日五届九次董/监事会会议形成决议正式追认了上述交易行为。置出资产本市锦乐路999号房产过户手续尚未办理。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收购吉林省金都集团有限公司房屋资产之交易事项将有助于公司在此投资兴建铅笔扩产项目,发展铅笔制造主导产业,增加公司的盈利空间。2007年7月18日已完成该房屋资产产权的过户手续。

      本公司与上海青湖林实业有限公司进行的房屋资产置换将有效降低交易各方的房产交易成本。对提高公司资产质量,提升主营业务水平,维护公司股东利益产生积极的意义。

      6.2 担保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2007年5月29日召开的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一揽子担保的议案》。为了方便公司经营管理层的日常运作,保证公司投资控股的二、三级子公司正常的持续的经营,为公司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同意公司为控股二、三级子公司在2007年4月23日至2008年5月26日期间,到期需要展期的及展期后将新增的或者期间重新发生的担保事项提供原额度内及预计新增额度内的信用担保,担保总额为58062万元。

      6.3 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6.3.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关联方上海中华铅笔联销公司受同一国资管理机构,即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市黄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辖。上海中华铅笔联销公司是国内文具销售行业的知名企业,是本公司国内铅笔销售的总经销商。上述关联交易是本公司主营产品销售所必需的,有利于本公司国内贸易业务的正常运作。

      6.3.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6.5 其它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6.5.1 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和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说明:(1)公司持有的“第一食品”股份原为865,936股,于2006年11月24日上市流通后,公司已分别于2006年11月28日、11月29日、11月30日在二级市场抛售165,936股,目前持股数量为700,000股。(2) 公司持有的“交通银行”股份将于2008年5月15日起上市流通。(3) 公司持有的“海通证券”股份将于2008年12月29日起上市流通。

      6.5.2 公司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5.3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美国商务部正式公布了2005年度中国输美铅笔反倾销案复审(2004年12月1日至2005年11月30日期间)终裁结果,裁定本公司执行的单独税率为2.66%。这一终裁税率比上一年度公布的执行税率2.76%又降低了零点一个百分点。另外,由于原告方没有向美国商务部提出新一年度反倾销复审诉求,因此本公司将不再涉入2006年度反倾销复审(2005年12月1日至2006年11月30日期间)诉讼案。在此期间仍执行上述2.66%的单独税率,这将有利于巩固和发展本公司对美铅笔出口贸易。

      (2)按照2007年6月1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的财税(2007)90号文件《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从2007年7月1日起,本公司铅笔出口退税率由13%调低为11%,预计下半年影响利润60万元人民币。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见附表1)

      《合并利润表》(见附表2)

      《合并现金流量表》(见附表3)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见附表4)

      7.3 报表附注

      7.3.1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7.3.2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董事长:胡书刚(签名)

      中国第一铅笔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8月8日

      附表1:

      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 中国第一铅笔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06月30日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胡书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善芬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晓雯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 中国第一铅笔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06月30日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