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7月30日以传真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和监事发出,并于2007年8月6日在北京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8号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8人,朱永芃董事委托谢长军董事行使表决权,部分监事和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高管人员兼职问题整改措施的议案
近日,中国证监会大连监管局给公司发来《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公司董事会就公司高管人员兼职整改计划进行审议,形成决议并对外公告。
目前,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电力或公司)总经理陈飞先生担任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国电集团)副总经理,国电电力副总经理高嵩先生担任国电集团总经理助理职务,这一任职安排有利于提高国电电力管理水平,加快国电集团向国电电力注资进程,促进国电电力快速发展,但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发[2002]1号)的相关规定不一致,出现了上市公司高管在股东单位担任行政职务的现象。
由于目前国电集团和国电电力的几项重大工作如收购辽宁省电力公司股权、国电电力再融资及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以及生产经营发展等均处于关键时刻,完成这些工作需要一定的时间。考虑到以上因素,为有利于推动这些工作,在此期间陈飞同志、高嵩同志的职务不宜变动。
公司董事会承诺:在2008年1月23日前解决兼职问题,在2007年8月30日前解决陈飞同志的薪酬问题,以使公司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和弃权票均为0票。
二、关于审议公司治理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的议案
公司治理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详见附件,自查事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和弃权票均为0票。
三、关于200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和弃权票均为0票。
四、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向内蒙古自治区捐款的议案
为庆祝内蒙古自治区成立60周年,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拟向内蒙古自治区提供1500万元的捐款。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和弃权票均为0票。
五、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电内蒙古东胜热电有限公司向内蒙古自治区捐款的议案
为庆祝内蒙古自治区成立60周年,国电内蒙古东胜热电有限公司拟向内蒙古自治区提供1500万元的捐款。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和弃权票均为0票。
六、关于召开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八月八日
附件: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7年3月19日下发了《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号),决定在上市公司中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4月9日,中国证监会大连监管局下发了《关于做好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大证监发〔2007〕63号),对辖区内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开展作出了安排和部署。根据该通知的精神,公司对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并制定了有关整改计划,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特别提示:公司治理方面有待改进的问题
(一)公司部分管理制度需要根据最新法律法规的精神加以完善。
(二)应进一步强化与董事的信息沟通,提高决策效率。
(三)需要帮助新并购的公司尽快适应本公司的制度和规范。
(四)本公司总经理陈飞目前担任公司控股股东国电集团的副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高嵩目前担任国电集团总经理助理。
二、公司治理概况
1997年公司在A股上市,经过10年的高速发展,截至2006年末,公司的运行装机容量是上市初的532倍,2006年的发电量是上市之初的253倍,已发展成为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电力行业龙头股之一。
公司自上市以来,不断改进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不仅按照国内监管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为主体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而且较早地在董事会中引入了独立董事,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同时,公司还成立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关实施细则,更进一步地完善了公司的治理结构,提高了公司的透明度。
公司在治理结构和规范运作方面所做出的努力使公司在资本市场上一直保持着绩优蓝筹股的良好市场形象,为投资者带来了丰厚的回报,投资价值获得了广大投资者的高度认同。
以下简要介绍公司治理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治理规章制度
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基本大法,是公司治理规章的核心和基础。公司在A股上市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一系列法规,先后对《公司章程》进行了多次修订。2006年,按照新修订后的《公司法》对公司章程进行了全面的修订。以公司章程为中心,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公司治理规章制度,清晰界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以及管理层的职责边界,对有关的程序性规则做了详细规定。这一系列规章制度,形成了一个结构完整、行之有效的公司治理规章制度体系,成为公司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行动指南。
(二)股东和股东大会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的控股股东是中国国电集团公司,通过其全资子公司龙源电力集团公司合并持有本公司37.58%的股份。公司具有充分的自主经营能力,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和其所属企业,以及其他股东,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及财务方面(除前述兼职情况外)实行“五分开”,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没有股东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发生。
自上市以来,公司一直成为机构投资者的重要投资对象。机构投资者积极投资本公司股票,关心公司的经营状况和治理情况,对本公司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以及构建良好的投资者关系等方面均起到了促进作用,从而也提高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水平。
公司的股东大会制度建立健全了董事会和股东沟通的有效渠道,董事会积极听取股东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所有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
为促进有效沟通,公司亦设有网站(www.600795.com.cn),载有公司业务发展及运作的信息及最新的经营、财务、公司治理等方面资料。
(三)董事和董事会
董事会的有效运作和科学决策,是良好公司治理的核心。公司董事会现有董事9名,其中股东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专业化、多元化的董事结构为董事会带来了深厚的业务专长和经验,同时保持了董事会内应有的独立元素,保证董事会能够有效地作出独立判断。
每名董事均了解其作为公司董事的职责,并付出了足够时间及精力处理公司的事务,各董事的会议出席率均达到90%以上。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4个专门委员会,每个专门委员会中均保持至少两名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完成了公司一系列重要问题的研究和审议,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并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参考,有效提高了公司治理水平。
(四)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有3名成员,包括2名股东代表监事和1名职工代表监事,其中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明确了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以确保监事会的有效监督。监事会通过定期召开会议、审阅公司上报的文件,听取管理层的工作报告和专题汇报、进行调研考察等方式,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活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的检查和监督。
(五)内控机制
公司目前在所有重大方面已初步建立了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顺利得以贯彻执行。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地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确保了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使公司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风险,保障了公司投资者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的内部稽核和内控体制完备有效,“三会”健全、规范,并能够高效运作。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具有合理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迄今为止公司在战略、规划、投融资、市场运营、财务、基建工程、内部审计、人力资源、采购、销售、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各项业务管理及其重要业务流程,制定了完善的规章制度、程序和措施,并能顺利得以贯彻执行,有效地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是完整有效的体系。公司还设立了监察审计部,并制定了《监察管理办法》和《内部审计管理办法》。通过加强对公司财务监督的检查力度,有效地降低了公司的经营风险,提高了科学决策力度,保障了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了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增强公司竞争力,提高投资回报,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公司还成立了战略发展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管理层负责,主要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经营理念,对重大的投资、融资方案进行风险评估、风险预防管理及实施预案设定,为公司决策提供建议。公司还将风险管理的各项要求融入了公司管理和业务流程中,形成了较为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能够抵御突发性风险。同时,公司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风险的防范,要求基层各单位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主动排查、综合治理各类隐患,把工作做在事故发生之前,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近年来未出现对公司经营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情况。
(六)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正在逐步构建一个多层次、多角度的员工激励体系,使物质激励与非物质激励、近期激励与中远期激励、正向激励与负向激励约束相结合,同时注重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福利保障和教育培训,积极维护员工权益,提供发展机会和富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
公司建立了一套完整并相对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明确划分岗位的责任与职能,并对其所承担各项职责设定相应权重及工作完成目标与质量的考核标准。通过进行合理的绩效评价,使激励约束机制得以有效运行。
(七)信息披露管理
信息披露工作是公司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和应切实履行的义务,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对此均给予了高度重视。公司制订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董事会秘书协调和组织信息披露事务,在重大决策过程中,从信息披露的角度征询董事会秘书的意见。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披露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公司建立了所属企业和控股公司重大信息汇集机制,从体制上完善了信息披露的相关工作流程,并在公司网站设置了“信息披露”栏目,为更好地履行好信息披露职责奠定了基础。
上市以来,公司坚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较好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了所有股东有平等机会获得信息,不断提高透明度,进一步促进了公司的稳健运行和自律管理。
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及时准确地披露了公司定期财务业绩情况、再融资、股权分置改革、收购等重大事项,以及应披露的董、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等,没有出现定期报告披露推迟的情况。
除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外,公司注重从投资者的角度,主动、及时地披露一些为投资者所关心的经营数据和信息,以及可能对股东、债权人和其它利益相关者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经营信息,比较充分地保证了债权人和投资者的知情权,加强了社会监督和公司自律。
(八)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非常注重与投资者沟通交流,不断完善与投资者的沟通机制,注重加强与投资者的双向沟通。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开通了投资者电话专线、并在网站上设立了国电电力论坛,以及专用电子邮箱,认真接受各种咨询。公司还通过进行路演、召开业绩交流会、积极参加推介会、接待投资者来访等,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
除努力做好投资者关系日常事务外,公司还积极、主动地联系、走访投资者、参加部分机构举办的投资者年会,接听投资者电话热线等。此外,在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与参会的股东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并积极听取了与会股东的意见与建议。另外公司还通过举行投资者见面会等形式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互动与交流,向众多的机构投资者全方位介绍了公司的发展情况,建立了与投资机构的良性互动,提高了公司的透明度和诚信度,树立了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通过大量细致、有效的工作,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获得了持续提升。
三、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公司治理的完善和提高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随着公司快速发展的步伐,对公司治理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和细化,不仅要在形式上满足监管的要求,还要不断提高公司治理的实际运作水平,做到“形神兼备”,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虽然公司已按照国家标准构建了公司治理的框架,实际运作也基本符合监管要求,但公司清醒地认识到,公司治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经验还不丰富,制度还不完善,有些工作是刚刚开展,还需要进一步积极地探索和完善,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一)2005年以来,监管部门对有关上市公司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做了修订,证监会和上交所近期又发布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公司部分相关制度还需要根据最新的要求进行修改,以求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
(二)公司正处于高速增长阶段,经济规模的提升和经营活动的日益频繁对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确保董事会的决策效率能够满足未来公司增长的需求,公司应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和董事信息沟通的广度和深度,提高队董、监事的服务水平,以使董事们能够全面了解行业经营环境的变化、及时准确地把握公司最新经营动态,降低决策风险,提高决策效率。
(三)公司快速发展过程中,并购的情形越来越多,保证新的公司和人员尽快融入国电电力的管理和控制体系,接受上市公司的理念,自觉接受监管,对公司而言也是新的挑战。
(四)关于公司总经理陈飞和副总经理高嵩在控股股东国电集团兼职的问题,公司认为:
(1)陈飞在国电集团协助总经理分管电力项目基本建设和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工作,在国电集团启动“整体改制、分步实施”之际,陈飞的兼职与分管工作,有利于国电集团向本公司注入新投产电厂项目的衔接;(2)陈飞兼职以来对本公司加快业务发展和提高经营效益起了重要作用,目前及将来均能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本公司总经理的职责;(3)本公司已经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有健全的相关决策规则,能保证本公司总经理职责的独立性,保证本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受侵害;(4)为实现国资委提出的整体上市要求,陈飞担任总经理能够加大国电集团在改制过程中与本公司之间的协调力度,有利于本公司的做大、做强,对国电集团实现以国电电力作为全面改制平台的承诺,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本公司副总经理高嵩目前兼任国电集团总经理助理。本公司认为:(1)高嵩是全职在本公司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目前及将来均能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本公司副总经理的职责,且在履行本公司副总经理职责时能保证独立性;(2)高嵩兼任的国电集团总经理助理职务便于其列席国电集团总经理办公会议,加大国电集团在改制过程中与本公司之间的协调力度,没有负责国电集团的具体事务;(3)本公司已经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了相关的决策规则,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受侵害;(4)高嵩兼任国电集团的总经理助理有利于促进本公司加快业务发展和提高经营效益,不会在实质上影响本公司人员的独立性。
四、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及相关责任人
(一)公司部分管理制度需要根据最新法律法规的精神加以完善。
整改措施:公司将根据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认真核对公司现有内部管理制度的缺陷,并对尚待完善的制度进行必要的修改。公司现已聘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正式启动制度咨询工作。其项目组阅读了大量公司资料,与公司相关部门进行了深度访谈,并参照国际、国内标杆企业情况,对公司目前制度建设情况进行了评估并提出了优化建议。
公司对内部管理制度拟分为两大部分进行修订完善。第一部分为法人治理制度,含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共11项。第二部分为公司管理制度,分为三级,一级制度由公司工作规则、党组议事规则和公司管理制度管理规则三个制度组成;二级制度是对应于企业管理中各个功能模块形成的制度,共11项;三级制度是用来具体规范各个业务环节的定位和实施程序,明确实施步骤和方法,也包括对实施的检查、监督和控制的内容,分12大类。修订后,将实现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纵向分级、横向分类,体系明晰、结构合理,覆盖了公司内部管理各个方面。
整改时间:2007年8月31日前完成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修订。
责任人:总经理、总经理工作部及其它相关部门负责人。
(二)应进一步强化与董事的信息沟通,提高服务水平。
整改措施:公司将建立信息定期报送制度,每月向董事报送一期《月度简报》,每周报送一期《每周参阅》,进一步提高向董事传达公司信息的及时性;同时保证在召开董事会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之前,针对公司并购、基建、投资项目,提前将详实的背景材料或分析研究报告等送达各位董事以及委员,并解答董事或委员提出的问题,以使董事做出准确的分析判断。
整改时间:从2007年5月起即开始并一直按此要求执行和完善。
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证券融资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三)需要帮助新并购的公司需要尽快适应本公司的制度和规范。
整改措施:对于并购公司进入国电电力后的磨合和风险控制,证券融资部、人力资源部、安全生产部、工程建设部和财务产权部等部门将针对新进入公司进行业务辅导。包括项目公司“三会”按上市公司有关要求进行运作;生产经营模式符合国电电力安全生产和营销的要求;基建工程按照国电电力基建贯标要求进行开工建设;薪酬和激励机制的建立要符合国电电力的相关规定;财务管理要以国电电力FMIS为平台进行更新等等,以使新公司和人员能尽快适应国电电力和上市公司的制度和规范要求。
整改时间:2007年9月30日前对新进入公司的单位进行业务辅导及培训。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今后将对新并购公司在三个月内施行业务辅导。
责任人:公司分管领导、证券融资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四)高管兼职问题。
整改措施:经咨询中国国电集团公司,陈飞同志和高嵩同志的兼职是阶段性的,国电集团将根据“整体改制,分步实施”的进程和需要,及时对兼职的情况进行整改。
整改时间:由于目前国电集团和国电电力的几项重大工作如收购辽宁省电力公司股权、国电电力再融资及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以及国电电力的生产经营发展等均处于关键时刻,完成这些工作需要一定的时间。考虑到以上因素,为有利于推动这些工作,在此期间陈飞同志、高嵩同志的职务不宜变动。公司董事会承诺2008年1月23日之前解决兼职问题,在8月底以前解决陈飞同志的薪酬问题,以使公司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
责任人:董事长
五、有特色的公司治理做法
(一)董事会坚持科学发展观,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发挥决策机制
公司的发展、改革、管理等各项工作围绕效益和可持续效益这一中心来开展,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稳步改革,充分发挥体制机制作用。
1、注重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公司加强对控参股公司派出董事、监事或授权代表的管理,以及对提高控股、参股公司的治理水平提出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的利益。
2、强化机制作用。公司紧紧围绕效益这个中心,突出竞争、激励、约束和监督机制建设。竞争就是对外按市场原则,积极参与竞争,对内在厂与厂之间和公司(厂)内部,也建立了完善的竞争机制;激励就是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建立了更加完善的“重业绩、讲回报、强激励、硬约束”的精准考核机制,调动了广大员工的积极性;约束和监督就是使企业的各种内控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持续有效。
(二)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进行关联交易管理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对于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明确作了规定,要求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对于关联交易回避表决。同时,公司为了规范关联交易,还制定了《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明确定义了关联方关系、关联交易及其分类、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原则和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并要求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关联交易的专项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向本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作专题报告。
(三)注重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规范运作管理
公司制定了《所属全资单位及控股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指导意见》,建议控股子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负责控股子公司的“三会”运作及信息披露,并负责沟通、联络和协调控股子公司与公司之间的联系等工作。同时,公司还为控股子公司制定了“三会”业务指引及信息披露业务指引,每年对控股子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保证控股子公司按照新颁布的《公司法》和《证券法》及时修改公司章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在规范运作方面的管理得到了其他股东方的一致认可和好评,也保证了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采取各种措施促进独立董事更好地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公司的独立董事每年度发表述职报告,独立董事本着为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和义务,关心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依法运作情况,积极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切实保障了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上市以来,公司一直受到广大投资者尤其是机构投资者的广泛关注,公司非常注重与投资者的交流和沟通。公司组织了多次网上路演,公司领导、董秘、相关工作人员每年参加数十场的境内外著名投资机构为投资者组织的大型推介活动,组织和接待了数千人次境内外投资机构、分析师和投资者的调研,建立了和境内外投资机构的良性互动,提高了公司的透明度和诚信度,树立了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六)公司加强对控股和参股公司的派出董事和监事的管理
对于在控股和参股公司的派出董事和监事,公司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办法,保证派出董事和监事能够代表公司发表意见,履行义务。同时,公司注重对派出董事和监事的培训工作,尤其是及时更新法律法规知识,使派出董事和监事能够在控参股公司中更有效地发挥作用。
六、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向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报送未公开信息情况的说明
公司十分重视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董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维护公司的独立性,公平对待所有股东,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以来,未向大股东或主要股东提供过未公开信息。
(二)关于《公司章程》的说明
公司根据2005年10月新修订的《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之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的要求,完成了《公司章程》的修改和完善,且已经公司2006年5月11日召开的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三)公司根据自查中出现的问题制定了整改计划,欢迎监管部门和广大投资者对我公司的公司治理工作进行评议并提出宝贵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 号),广泛听取投资者对公司治理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公司拟举行“国电电力治理专项活动投资者交流会”,届时本公司管理层将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相关问题进行交流,欢迎公司股东及广大投资者踊跃参加。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时间: 2007 年 8 月23日(星期二)上午 9:00-11:00。
2、会议地点: 北京西城区阜城门北大街6-8号国投大厦B座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八楼会议室
3、公司参会人员: 公司控股股东代表、部分董事、监事和公司高管。
4、报名时间: 2007 年8月15日9:00-11:30、14:00-16:00。
5、联系电话: 010-58682100;传真:010-58553822。
6、联 系 人:张斌、高振立
7、其他: 会期半天,往返及食宿费用自理。
本公司《关于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刊登于2007年 8月8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
公司收集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公司治理情况评议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斌、高振立
联系电话:010-58682100;传真:010-58553822。
专门电子信箱:gddl@600795.com.cn
专门的网络平台网址:http://www.600795.com.cn
联系地址:北京西城区阜城门北大街6-8号国投大厦B座
邮编:100034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大连证监局收集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公司治理情况评议的联系方式: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gszl@csrs.gov.cn
上海证券交易所list22@secure.sse.com.cn
中国证监会大连监管局shanggd@csrc.gov.cn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股票代码:600795 编号:临2007-038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五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因此,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7年8月23日上午11:00
二、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8号国际投资大厦B座八层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主要议程:
1.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向内蒙古自治区捐款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电内蒙古东胜热电有限公司向内蒙古自治区捐款的议案》
本次会议时间预定1小时。
四、出席会议人员: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2007年8月15日收市,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的代理人。
五、会议登记办法
凡符合上述资格的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另持单位证明,于2007年8月16日(上午9:00—下午17:00)在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8号国际投资大厦B座706室办理登记手续,北京以外的股东可邮寄或传真办理。
六、联系事项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8号国际投资大厦B座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斌 高振立
电话:(010)—58682100、58682109、58682106
传真:(010)—58553822
邮编:100034
七、出席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1.对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所列第( )项议题投赞成票;
2.对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所列第( )项议题投反对票;
3.对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所列第( )项议题投弃权票;
委托人: 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八月八日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07-039
关于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台机组投入商业运行的公告
本公司接到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庄电公司)报告,庄电公司第一台60万千瓦发电机组于2007年8月6日10:08顺利通过168小时满负荷试运行,正式进入商业化运行。在整体试运行阶段,平均负荷率达101%,机组主要保护、主要仪表和热控装置自动投入率均达到100%,脱硫工程同步投入运行,烟气二氧化硫含量等技术指标达到额定值。
本公司持有庄电公司51%股份,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七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