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三联商社
股票代码:600898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山东三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通信地址:山东济南市趵突泉北路12号三联大厦6楼
签署日期:二零零七年八月六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 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经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控制的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特别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联集团 指 山东三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联商社、上市公司 指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山东三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山东三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济南市趵突泉北路12号
3、法定代表人:张继升
4.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5.注册号码:3700001805047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凭资质证书经营);电器、旧家电、办公设备、计算机及配件、文教用品、移动电话、照像器材、空调、电子出版物、机电产品、健身器材、炊事用具、工艺美术品、日用百货、鲜花、医疗器材(凭许可证经营)的销售;服装鞋帽生产、销售;空调(不含中央空调)安装;普通货运;许可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对下属企业进行管理;旅游服务;移动通讯终端设备维修(限分支机构经营)。
8.经营期限:1992年4月28日———
9.税务登记证号码:370102267172370
10.主要股东:
山东三联职工股管理中心
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垦利县垦利镇西冯村
济南市天桥区大桥镇司家村
莱州市虎头崖镇政府
龙口南巷实业总公司
山东博强集团
11.通讯方式:电话:0531—86086351,传真:0531—86093103
(二)董事、监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件号码 国籍 长期居住地 任职情况
张继升 男 370104195012162953 中国 山东济南 董事长
于其华 男 370902640702093 中国 山东济南 董事
李 亚 男 370102195510202978 中国 山东济南 董事
韩炳海 男 370102195705011514 中国 山东济南 监事长
赵 岐 男 37010519550803031X 中国 山东济南 总裁
上述人员均未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三)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三联集团有无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情况。
无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售三联商社股份,主要属于司法行为。
根据市场的情况和战略考虑,三联集团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增加或继续减少持有三联商社股份的可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三联集团持有的三联商社88,619,602股,占三联商社总数的35.09%。
二、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2007年8月6日收盘,三联集团持有三联商社71,143,5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17%。2007年8月1日———2007年8月6日,三联集团减持17,476,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2%。其中:因司法执行卖出公司股份16,000,000股,三联集团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卖出1,476,100股。
2007年7月30日,因与河南新飞电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我集团签收河南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7月30日作出的(2007)新中法执字第23-26号《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将山东三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三联商社普通股1000万股予以平仓处理,以平仓资金偿还所欠货款。”
2007年8月6日,因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我集团签收四川省绵阳市仙游区人民法院于2007年8月6日作出的(2007)游法执字第201号《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将山东三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三联商社普通股600万股强制卖出,用于清偿债务。”
三、股份冻结质押情况
截至2007年8月6日收盘,三联集团持有的14,854,0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被冻结,其中:四川绵阳市仙游区人民法院8,454,000股、河南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3,400,000股以及日照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3,000,000股;三联集团持有的49,700,000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质押给中信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三联集团在权益变动发生之日前六个月,累计卖出46,681,532股。其中,2007年5月卖出4,705,432股,交易价格从12.87元———19.02元;6月卖出720,000股,交易价格从13.98元———15.46元;7月卖出23,780,000股,交易价格从8.00元———10.48元;8月卖出17,476,100股,交易价格从8.30元———10.40元。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三联集团减少股份时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权益的问题。
2、三联集团减少股份时不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3、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本报告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收购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的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山东三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山东三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三、司法执行文件
四、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如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山东三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山东三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07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