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和完善农村小额贷款业务制度
2007年08月0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调整和完善农村小额贷款业务制度
中国银监会日前发布《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大力发展农村小额贷款业务的指导意见》,对现行农村小额贷款业务相关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
海通证券:
这是继去年底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准入政策后,银监会围绕改进“三农”金融服务出台的又一重大支农政策。《意见》重点在借贷款主体、贷款用途、额度、期限、利率、手续等方面对农村小额贷款业务相关制度作了调整和完善。
农村小额融资需求已逐步由简单的生产生活需求向扩大再生产、高层次消费需求转变,由零散、小额需求向集中、大额需求转变,由传统耕作的季节性需求向长期性需求转变,呈现出多元化、多层次特征,迫切需要对原有农村小额贷款制度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完善。同时,这些变化在客观上也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坚持商业可持续发展原则前提下,主动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创新贷款方式,改进贷款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