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牌17天 三联商社大股东套现3.6亿
2007年08月0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彭友
自7月12日三联商社股改复牌至8月6日,共17个交易日。在此期间,控股股东山东三联集团所持三联商社股票被法院卖出、或自行减持共计4125.61万股,占三联商社总股本的16.33%。据记者粗略估算,三联集团在此期间共被动套现约3.6亿元。
三联商社今日发布权益变动报告书称,8月1日至6日,三联集团减持股票幅度达三联商社总股本的6.92%。其中因司法执行卖出公司股份1600万股,三联集团自行抛售147.61万股。
此中原因是,2007年7月30日,因与河南新飞电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河南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将三联集团持有的三联商社普通股1000万股予以平仓处理,以平仓资金偿还所欠货款。”
2007年8月6日,因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四川省绵阳市仙游区人民法院裁定“将山东三联集团持有的三联商社普通股600万股强制卖出,用于清偿债务。”
三联商社昨日发布的公告则称,三联集团近期出售该部分股份所得资金已被新乡法院冻结。同时,三联集团所持公司股份存在被进一步司法执行的可能。
而此前,7月30日,山东省日照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以及新乡法院卖出三联集团所持的公司股份1208万股。7月28日公告显示,日照开发区法院以及新乡法院近期卖出了三联集团所持有的1170万股。
上述时间段内,三联集团共出售4125.61万股,按照加权平均价计算,在此期间共套现3.6亿元。
“这些股份出售主要是为了偿债。”三联商社董事会办公室高先生对记者表示。据他介绍,三联集团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手中购买郑百文债权时,花了3亿元左右,当时只支付了几千万元。此外,三联集团还与包括新飞电器在内的其他一些公司存在债务纠纷,被迫卖股偿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