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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8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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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上虞市交通投资公司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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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上虞市交通投资公司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
    2007年08月0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上接D6版)

      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于每年发行人年报公布之后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

      第十八条 法律意见

      发行人聘请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为本期债券发行律师。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就本期债券发行出具了法律意见,律师认为:

      一、发行人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具备本次债券发行的主体资格。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已履行了合法的内部审批和授权手续。

      三、发行人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累计债券总额未超过公司资产净额的40%,符合《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

      四、发行人最近三年连续盈利且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企业债券一年的利息,现金流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到期偿债能力,符合《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

      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向已取得有关部门批准,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且本次企业债券发行额未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0%。

      六、本期债券担保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主体资格;本期债券担保函的内容及形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行为真实、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本期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完整并符合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八、发行人本次债券发行的信用评级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

      结论:发行人依法已具备本次企业债券发行应必备的实质性条件和程序性条件,不存在影响发行人本次企业债券发行的重大法律障碍和重大法律风险;发行人的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适当。

      第十九条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一、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国家批准的有关交易场所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二、税务说明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收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二十条 备查文件

      本募集说明书的备查文件如下:

      ■国家有关部门对本期债券的批准文件

      ■ 2007年上虞市交通投资公司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摘要

      ■ 发行人2004年、2005年、200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 担保人2003年、2004年、2005年度财务审阅报告

      ■ 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

      ■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为本期债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 担保人为本期债券出具的担保函

      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或互联网网址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一、发行人:上虞市交通投资公司

      地址: 上虞市百官街道青春路22号

      联系人:张坚钢

      电话:0575-2217114

      传真:0575-2212282

      邮编:312300

      网址:http://www.sdpc.com.cn

      二、主承销商: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平海路1号

      联系人:程康、林挺、项惠强、张哲凡

      电话:0571-87782397、87782082

      传真:0571-87782397

      邮政编码:310006

      网址:http://www.foundersc.com

      此外,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中国债券信息网(http://www.chinabond.com.cn)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www.sdpc.gov.cn)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

      如对本募集说明书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或主承销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