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 并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二)
2007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从德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刘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荣姝伟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一)
2007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从德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刘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荣姝伟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二)
2007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从德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刘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荣姝伟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编制单位: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从德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刘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荣姝伟
7.3 报表附注
7.3.1 如果出现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有关内容、原因及影响数。
(1)、公司于 2007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新会计准则,中国证券会要求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的有关规定,对新旧会计准则差异进行调整。 (2)、公司按照现行会计准则的规定,制定了公司的会计政策,并据此计提了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应当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鉴于公司未来经营成果的不确定性,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母公司因计提各项减值准备而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本次不予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对子公司因计提坏账准备而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予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77,698.72元,增加2007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77,698.72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增加60,605.00元、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增加17,093.72元。 (3)、少数股东权益 公司2006年12月31日按现行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报表中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为679,643.20元,按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应计入股东权益,由此增加2007年1月1日股东权益679,643.20元。此外,由于子公司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中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增加17,093.72元,新会计准则下少数股东权益为696,736.92元计入股东权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本公司按照原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交通银行的股权投资按成本法核算。根据新会计准则应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应调整为金融资产,根据本公司管理意图,将对交通银行的股权投资归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那,帐面价值小于公允价值的部分,增加了资本公积。 (5)、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上年同期的利润无追溯调整的情况。
7.3.2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董事长:刘从德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