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10 股获得股票为2.5股。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A股股权登记日为2007年8月10日。
●复牌日:2007年8月14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
●自2007年8月14日起,公司证券简称变更为“东湖高新”, 证券代码“600133”保持不变。
一、方案通过情况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2007年8月1日召开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1、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以本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公告日的流通股总股数83,200,000股为基数,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5股股份。公司非流通股东实施本方案需要支付的股份总数为20,800,000股。本次支付的对价不需要纳税。
2、方案实施的内容: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实施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股票为2.5股。
3、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三、股权登记日、上市日
1、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2007年8月10日。
2、对价股份上市日:2007年8月14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7年8月14日起,公司简称由“S东湖新”变更为“东湖高新”,证券代码600133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2、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股票对价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送、转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注1:G 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T指追加对价承诺履行完毕或确认无需履行日。
注2:凯迪电力承诺: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追加对价承诺履行完毕或确认无需履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流通,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注3: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在本次股改方案实施后至少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原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长江通信、武汉城开、湖北科投承诺: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东湖高新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八、其他事项
1、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电话:027-87172003、027-87172021、027-87172036
联系传真:027-87172021
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华光大道1号东湖高新大楼董秘处
邮政编码:430074
2、财务指标变化: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也均保持不变。
九、备查文件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七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