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2007年08月1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540 股票简称:新赛股份 编号:2007—23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以下简称“艾比湖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股权分置改革前持有公司116,329,200股,股权分置改革后持97,716,528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其中,9,000,000股已于2007年6月18日取得上市流通权。
2007年8月9日,公司接到艾比湖总公司通知:截止2007年6月25日、8月6日、8月7日和8月8日下午收盘,艾比湖总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分别减持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万股、109.5万股、69.7万股和413.3万股,自2007年6月23日公司发布《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后至8月8日收盘,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售出所持公司股份593.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97%。上述减持后,艾比湖总公司已累计出售公司股份899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99%。目前,该公司尚持有公司股份88,726,5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29%,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鉴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时,发起人股东单位承诺:“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1%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因此,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在致函公司的同时,委托公司代为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