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不规范账户采取限制措施的再次公告
2007年08月1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尊敬的投资者:
为了切实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根据《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要求,从2007年4月1日起对在我公司开立的客户资金账户进行了清理。相关事项已于4月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营业部经营场所上作了详细公告。
根据公告,我公司从7月份开始对小额休眠账户采取了限制交易、限制存取款等措施,对不规范账户采取了限制取款、限制撤销指定、限制转托管等措施。由此,我们郑重提醒您,如您在证券交易或资金存取时发现问题,请及时与您所在的营业部联系。
办理相关手续时,个人投资者需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资金账户卡、证券账户卡到开户营业部或服务部办理;机构投资者需由代办人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到开户营业部或服务部办理。
需指定代理人的投资者,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双方持各自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同时到开户营业部或服务部办理。
同时,请还没有办理第三方存管业务的客户尽快前往开户营业部办理签约手续。
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保护投资者的资产安全,为投资者提供优质的服务,同时也希望得到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公司客服电话:400-888-8588 公司网址:www.longone.com.cn
特此公告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七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