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中国建设银行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中国建设银行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嘉实成长收益基金、嘉实理财通系列基金(暨嘉实增长基金、嘉实稳健基金与嘉实债券基金)、嘉实服务增值行业基金、嘉实浦安保本基金、嘉实货币市场基金、嘉实沪深300指数基金、嘉实超短债基金、嘉实主题精选基金、嘉实策略增长基金11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目前,嘉实增长基金暂停申购业务,具体恢复申购业务另行公告。
二、适用投资者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三、办理场所
自2007年8月13日起,投资者可到中国建设银行代销基金的相关业务网点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
四、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
2.已开立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中国建设银行银行各营业网点申请办理此项业务。
五、办理时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办理时间为开放式基金法定开放日9:30-15:00。
六、扣款日期
投资者应与中国建设银行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日)。
七、扣款金额
投资者应与中国建设银行就相应基金申请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月固定扣款(申购)金额,每只基金(嘉实超短债基金除外)每月扣款金额为人民币100元起(含100元),嘉实超短债基金每月扣款金额为人民币300元起(含300元),且在每月扣款金额起点上所有基金不设金额级差。
拟申购嘉实300基金的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前应先确保其账户持有嘉实300基金份额在800份以上。
八、扣款方式
1.中国建设银行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月固定扣款账户。
九、交易确认
以每月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投资者可在T+2日到中国建设银行销售网点查询相应基金的申购确认情况。
十、“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投资者如需变更或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程序请遵照中国建设银行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业务咨询
1、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010)65185566,网址:www.jsfund.cn;
2、中国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33,网址:www.ccb.com。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