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和重大资产重组相结合,通过剥离公司亏损资产及置入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锦集团”)的优质资产、清偿欠款、赠送资产,增加公司净资产值,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作为对价。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2007年8月13日。
3,公司股票复牌日:2007年8月15日,该日股票价格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4,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股票简称由“S*ST锦股”变更为“*ST锦股”,股票代码不变。
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现场召开时间为2007年4月16日,网络投票时间为2007年4月12日-16日的股票交易时间。
本次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兰陵陈香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表决结果如下: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一)股改方案对价安排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第18条“以股权分置改革为契机,推动上市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平,切实解决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遏制上市公司违规对外担保”及“对于绩差公司,鼓励以注入优质资产、承担债务等作为对价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指导思想,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和重大资产重组相结合,通过剥离公司亏损资产及置入优质资产、清偿欠款、赠送资产,增加公司净资产值,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重组方鲁锦集团将置入资产超出置出资产净值的部分932.66万元和超出置出的不良债权的部分196.81万元,合计1,129.47万元赠送给本公司。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详细情况(包括上述置出、置入资产和不良债权等情况)请参见二○○七年四月九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山东兰陵陈香酒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
(二)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
除法定承诺外,鲁锦集团还特别承诺:
1、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满36个月后,其所持公司股票才可以上市交易;
2、业绩承诺。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鲁锦集团将保证,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S*ST锦股的合并报表净利润2007年度不低于2,000万元,2008年度不低于2,800万元,2009年度不低于4,000万元。
若S*ST锦股2007-2009年度中任何一年度实际净利润达不到上述承诺,鲁锦集团将在未完成承诺年度的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额以现金补足。以上各年度实际净利润以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为准。
若S*ST锦股2007、2008及2009年度的年度会计报表被出具了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鲁锦集团除将执行上述利润差额补足的承诺外,在该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还将按照该年度承诺净利润数的三分之一,以现金赠予S*ST锦股。
三、股权登记日、复牌日
1.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2007年8月13日
2.公司股票复牌日:2007年 8月15日,该日股票价格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
四、股票简称变更情况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股票简称由“S*ST锦股”变更为“*ST锦股”,股票代码不变,仍为600735。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截至公告发布日,重组方鲁锦集团已经实施了剥离公司亏损资产及置入纺织类资产的工作,已经将置入资产超出置出资产净值的部分932.66万元和超出置出的不良债权的部分196.81万元,合计1,129.47万元赠送给本公司。
六、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前后股份结构变动表
七、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方案实施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时间表如下所示。
注1:G日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成后的首个交易日。
注2:鲁锦集团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限售期限为36个月。
八、其他事项
投资者咨询电话:0532-85877680
传真:0532-85877680
公司信箱:sh600735@163.com、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及法律意见书
2、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3、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意见书及补充保荐意见书
4、股权分置改革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七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