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财经要闻
  • 3:焦点
  • 4:观点·评论
  • 5:环球财讯
  • 6:时事·国内
  • 7:时事·海外
  • 8:时事·天下
  • A1:市 场
  • A2:股市
  • A3:基金
  • A4:金融
  • A5:金融·机构
  • A6:货币·债券
  • A8:期货
  • B1:公 司
  • B2:上市公司
  • B3:上市公司
  • B4:海外上市公司
  • B5:产业·公司
  • B6:产业·公司
  • B7:产业研究
  • B8:上证商学院
  • C1:头版
  • C2:谈股论金
  • C3:个股查参厅
  • C4:股金在线
  • C5:应时数据
  • C6:机构视点
  • C7:高手博客
  • C8:专栏
  • C9:地产投资
  • C10:地产投资·理财
  • C11:地产投资·鉴房
  • C12:地产投资·数据库
  • D1:披 露
  • D2:信息大全
  • D3:信息大全
  • D4:信息披露
  • D5:信息披露
  • D6:信息披露
  • D7:信息披露
  • D8:信息披露
  • D9:信息披露
  • D10:信息披露
  • D11:信息披露
  • D12:信息披露
  • D13:信息披露
  • D14:信息披露
  • D15:信息披露
  • D16:信息披露
  • D17:信息披露
  • D18:信息披露
  • D19:信息披露
  • D20:信息披露
  • D21:信息披露
  • D22:信息披露
  • D23:信息披露
  • D24:信息披露
  • D25:信息披露
  • D26:信息披露
  • D27:信息披露
  • D28:信息披露
  • D29:信息披露
  • D30:信息披露
  • D31:信息披露
  • D32:信息披露
  • D33:信息披露
  • D34:信息披露
  • D35:信息披露
  • D36:信息披露
  • D37:信息披露
  • D38:信息披露
  • D39:信息披露
  • D40:信息披露
  • D41:信息披露
  • D42:信息披露
  • D43:信息披露
  • D44:信息披露
  • D45:信息披露
  • D46:信息披露
  • D47:信息披露
  • D48:信息披露
  • D49:信息披露
  • D50:信息披露
  • D51:信息披露
  • D52:信息披露
  • D53:信息披露
  • D54:信息披露
  • D55:信息披露
  • D56:信息披露
  • D57:信息披露
  • D58:信息披露
  • D59:信息披露
  • D60:信息披露
  • D61:信息披露
  • D62:信息披露
  • D63:信息披露
  • D64:信息披露
  • D65:信息披露
  • D66:信息披露
  • D67:信息披露
  • D68:信息披露
  •  
      2007 年 8 月 10 日
    前一天  
    按日期查找
    D1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D13版:信息披露
    景顺长城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07年第2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景顺长城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07年第2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2007年08月1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景顺长城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07年第2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 要 提 示

      (一)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89号文件批准发起设立,批准日期为2006年5月11日。基金合同于2006年6月28日正式生效。

      (二)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三)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四)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五)本摘要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六)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如对本招募说明书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财务意见。

      (七)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07年6月28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07年6月30日。本报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 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城市广场中信大厦16层

      设立日期:2003年6月12日

      法定代表人:徐 英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3]76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城市广场中信大厦16层

      电 话:(0755)82370388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 (0755) 82370688

      传 真:(0755)25987356

      联系人:刘焕喜

      (二)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76号文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由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景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并于2003年6月9日获得开业批文,注册资本1.3亿元人民币,目前,各家出资比例分别为49%、49%、1%、1%。

      公司设立了两个专门机构:风险管理委员会和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整体运营风险的控制。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财产的运作、确定基本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

      公司下设五个部门,分别是:投资部;销售营销部;法律、监察稽核部;运营部;财务、行政和人力资源部。投资部负责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的投资原则进行股票及债券选择和组合管理并完成对宏观经济、行业公司及市场的研究。销售营销部从事基金产品设计、市场开发及销售、项目管理、客户服务等工作。法律、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公司管理和基金运作合规性进行全方位的监察稽核,并向公司管理层和监管机关提供独立、客观、公正的法律监察稽核报告。运营保障部负责公司开放式基金的注册登记、清算和会计工作并负责公司的计算机设备维护、系统开发及网络运行和维护。财务、行政和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人事劳资管理及日常行政事务管理等。

      公司现有员工82人,其中41人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所有人员在最近三年内均没有受到所在单位或有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公司已经建立了健全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内部稽核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员工行为准则等公司管理制度体系。

      (三)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徐英女士,董事长,北京财贸学院金融系毕业,经济学学士。曾任北京燕山石化总厂研究院车间副主任、党支部书记,北京财贸学院金融系讲师,海南汇通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董事长。

      罗德城先生,董事,毕业于美国Babson学院,获学士学位及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现任景顺集团亚太区首席执行官。曾任大通银行信用分析师、花旗银行投资管理部副总裁、Capital House亚洲分公司的董事总经理。1992至1996年间出任香港投资基金公会管理委员会成员,并于1996至1997年间担任公会主席。1997至2000年间,担任香港联交所委员会成员,并在1997至2001年间担任香港证监会顾问委员会成员。

      田军先生,董事,中共党员,研究生毕业,经济师。曾任人民银行山西大同分行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大同证券公司副总经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综合部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总裁办公会成员,现任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梁华栋先生,董事、总经理,1975年毕业于台湾辅仁大学经济系(BA),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99年获田纳西大学企业管理硕士(MBA)学位。1990年到1998年担任景泰资产管理亚洲公司(LGT Asset Management Asia Ltd.)首席代表及亚洲区董事,曾参与亚洲区有关基金及股票投资市场管理等决策事宜。1998年景顺集团(INVESCO)并购原景泰集团(LGT Asset Mangement),即担任景顺集团亚洲区董事兼台湾区总经理。

      童赠银先生,独立董事,高级会计师,现任民生银行监事会监事长。曾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会计司副司长、司长,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副部级),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副主任兼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副部级)。1995年9月调任中国民生银行第一任行长,现已离休。

      伍同明先生,独立董事,香港大学文学士(1972年毕业),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HKSA)、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香港执业会计师(CPA)、加拿大公认管理会计师(CMA)。现为“伍同明会计师行”所有者。拥有超过二十年以上的会计、审核、管治税务的专业经验及知识,1972-1977年受训于国际知名会计师楼“毕马威会计师行”[KPMG]。

      靳庆军先生,独立董事,1982年毕业于安徽大学外语系英语专业,获文学学士,1987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国际法专业法学硕士。现任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曾担任中信律师事务所涉外专职律师,在香港马士打律师行、英国律师行C1yde & Co. 从事律师工作,1993年发起设立信达律师事务所,担任执行合伙人。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黄海洲先生,监事,硕士,毕业于武汉大学。现任深圳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曾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及工程管理部经理。

      Mr. Dean Chisholm,监事,毕业于London School of Economic,获得学士学位,并取得英格兰暨威尔斯特许会计师机构 (Institute of Chartered Accountants in England and Wales)所颁发的英国特许会计师执照。现为景顺集团亚太区运营部总监。曾任职于景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亚太地区运营部,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PwC)英国及香港核数师。现在出任Hong Kong Securities Industry Group主席及Omgeo Hong Kong Advisory Board的联席主席。

      吴建军先生,监事,1989年毕业于河南财经学院,获学士学位,1992年毕业于人民银行总行研究生部,获经济学硕士学位。现任景顺长城基金管理公司运营保障部总监。曾任海南汇通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经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机构管理部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

      3、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初伟斌先生,副总经理,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系,获经济学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证监会首席会计师办公室、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历任主任科员、副处长,具有9年证券行业从业经验。2003年10月加入本公司,任法律、监察稽核部总监。2005年5月起任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法律、监察稽核部总监。

      吴建军先生,副总经理,1989年毕业于河南财经学院,获学士学位,1992年毕业于人民银行总行研究生部,获经济学硕士学位。曾任海南汇通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经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机构管理部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2003年6月加入本公司,任运营部总监。2005年5月起任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运营部总监。

      宋宜农先生,副总经理,英国雷丁大学国际证券与投资银行硕士。曾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发展部副总监、总监,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市场营销总监。2005年9月加入本公司,现任销售营销部总监。

      4、督察长

      刘焕喜先生,1989年毕业于武汉大学哲学系,获学士学位,1998年毕业于华中农大经贸学院投资与金融系,获博士学位。曾任武汉大学教师工作处副科长、武汉大学成人教育学院讲师、《证券时报》社编辑记者、长城证券研发中心研究员、长城证券行政部副总经理等职。

      5、本基金基金经理简历

      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即通过整个投资部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争取良好投资业绩。本基金拟聘任基金经理如下:

      李志嘉,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8年证券行业从业经验。1999年3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公司,历任交易员、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集中交易室主管等职。2002年11月进入招商基金管理公司,历任研究员、基金经理、投资副总监等职。2005年8月加入我公司,现任投资副总监。

      6、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曾管理的基金名称及管理时间

      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李志嘉先生曾于2004年12月至2005年8月管理过全国社保110组合基金。

      7、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姓名及管理时间

      从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本基金一直由现任基金经理李志嘉先生管理。

      8、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名单

      本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总经理、投资总监、基金经理组成。本公司聘任李学文先生为投资总监,其个人简历如下:

      李学文先生,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经济学硕士。9年基金从业经历。1998 年7

      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公司,历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02 年5 月加入中融基金管理公

      司,任基金经理;2002 年11 月加入银华基金管理公司,历任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2005年9 月加入本公司。

      9、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34,018,850,026元

      联系电话:010-66106912

      联系人:蒋松云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07年6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82人,平均年龄30岁,90%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始终坚持“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严格履行着资产托管人的责任和义务,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业务管理模式、健全的托管业务系统、强大的市场营销能力,为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众多资产管理机构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取得了优异业绩。截至2007年6月,托管证券投资基金80只,其中封闭式11只,开放式69只。托管资产规模年均递增超过70%。至今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保基金、企业年金、产业基金、履约类产品、QFII资产、QDII资产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继先后获得《亚洲货币》和《全球托管人》评选的“2004年度中国最佳托管银行”称号、《财资》和《全球托管人》评选的“2005年度中国最佳托管银行”称号后,中国工商银行又分别摘取《环球金融》、《财资》杂志“2006年度中国最佳托管银行”桂冠。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2005年,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一次性通过了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是否充分的最权威的国际资格认证SAS70(审计标准第70号),成为国内首个通过此认证的托管银行。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察部门(内控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资产托管部托管的基金资产、托管人的自有资产、托管人托管的其他资产应当分离;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应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2)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的制定者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控防线”、“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4)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销活动、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

      (5)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据传输线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了基于数据、应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应急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除了在数据服务端和应用服务端实时同步备份与数据更新外,资产托管部还建立了操作端的异地备份中心,能够确保交易的及时清算和交割,保证业务不中断。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2)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4)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资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负有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行使监督权的职责。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和范围、投资组合比例、投资限制、基金管理人报酬和基金托管人托管费的计提比例和支付方法、基金会计核算、基金财产估值和基金净值的计算、收益分配以及其他有关基金投资运作的事项,对基金管理人进行业务监督、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违规行为,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对基金管理人发出的违法违规投资指令,不予执行,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进行核对确认并回函;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如基金管理人未予纠正,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时,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 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城市广场中信大厦16层

      法定代表人:徐 英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3]76号

      电 话:(0755)82370388

      传 真:(0755)25987239

      联系人:严丽娟

      2、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88(全国)

      网址:www.icbc.com.cn

      (2)中国农业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复兴路甲23号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电话:(010)68298560

      传真:(010)68297268

      联系人:蒋浩

      客户服务热线:95599

      (3)中国光大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客户服务电话:95595(全国)

      网址:www.cebbank.com

      (4)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农林下路83号

      注册资本:35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若虹

      服务热线:020-38322730、38322974

      联系人: 罗环宇 张大奕

      网址:www.gdb.com.cn

      (5)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金运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2431

      联系人:徐伟、汤嘉惠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6)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法兰克纽曼 (Frank N. Newman)

      邮政编码: 518001

      联系人:周勤

      联系电话: 0755-82088888

      传真电话: 0755-82080714

      客服电话: 95501

      公司网址: www.sdb.com.cn

      (7)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深圳特区报业大厦

      法定代表人:魏云鹏

      联系人:高峰

      电话:0755-82288968

      网址:www.cc168.com.cn

      (8)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400888811、0755-26951111

      联系人:王玉亭

      网址:www.newone.com.cn

      (9)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62580818-213

      传真:021-62569400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10)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电话:(010)66568613、66568587

      联系人:赵荣春、郭京华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1)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黎晓宏

      电话:(010)65186080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魏明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08(免长途费)

      网址:中信建投证券网 www.csc108.com

      (1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 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5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 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5 楼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联系人:刘晨

      电话:021-68816000

      传真:021-68815009

      客户服务电话:021-68823685

      网址:www.ebscn.com

      (13)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 号

      法定代表人:谢平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客服电话:021-962505

      联系人: 黄维琳 曹晔

      网址:www.sw2000.com.cn

      (14)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广场45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电话:010-64482828-390

      传真:010-64482090

      客服电话:800-810-8809

      联系人:马泽承

      (1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53594566-4125

      联系人:金芸

      二、注册登记人

      名 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城市广场中信大厦16层

      法定代表人:徐 英

      电 话:(0755)82370388

      传 真:(0755)25987239

      联系人:杨波

      三、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名 称: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住 所:北京建国门内大街22号华夏银行11层

      负责人:田予

      电 话:(010)85237766

      传 真:(010)65185057

      经办律师:贺宝银、徐志浩

      四、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法定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沈家弄325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333号瑞安广场12楼

      法定代表人:Kent Watson

      电话:021-63863388

      传真:021-63863300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棣、单峰

      四、基金的名称

      景顺长城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以长期看好中国经济增长和资本市场发展为立足点,通过投资于具有合理估值的高成长性上市公司股票,以获取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公司股票和债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是一只较高持股的股票型基金,对于股票的投资不少于基金财产的6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投资于成长型上市公司的股票比例至少高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

      基金经理依据定期公布的宏观和金融数据以及投资部对于宏观经济、股市政策、市场趋势的综合分析,运用宏观经济模型(MEM)做出对于宏观经济的评价,结合基金合同、投资制度的要求提出资产配置建议,经投资决策委员审核后形成资产配置方案。

      (2)股票投资策略

      (i)成长型股票的判别

      本基金合同中所指的成长型公司是那些销售收入具备持续增长能力的公司,具体判别标准为预期未来两年销售收入保持较快增长。

      (ii)成长型股票投资策略

      根据不同类型成长型公司扩张起源的背景因素,本基金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投资策略,并结合估值因素最终确定投资标的。在“自下而上”的研究中重点关注经营与管理、创新及融资。

      (3)债券投资策略

      债券投资采取利率预期策略、信用策略、流动性策略和时机策略相结合的积极性投资方法,力求在控制各类风险的基础上为投资者获取稳定的收益。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公司将在有效进行风险管理的前提下,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的基本面研究,并结合期权定价模型估计权证价值,谨慎进行投资。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基金整体业绩比较基准=新华富时600成长指数×80%+同业存款利率×20%。

      使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的主要理由如下:

      1、风格的一致性

      新华富时600成长指数是由新华富时指数有限公司推出的中国A股市场风格指数,与本基金的投资风格定位具有一致性。

      2、复合基准构建的公允性

      本基金股票资产的配置比例为65-95%,中位值为80%,复合基准可以比较公允地反映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管理能力。

      3、易于观测性

      本基金的比较基准易于观察,任何投资人都可以使用公开的数据经过简单的算术运算获得比较基准,保证了基金业绩评价的透明性。

      如果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所使用的指数暂停或终止发布,本基金的管理人可以在报备中国证监会后,使用其他可以合理的作为业绩比较基准的指数代替原有指数。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风险程度较高的投资品种。

      依据本基金投资组合管理方法的特征,本基金将投资组合管理中面临的各类别风险定义如下:

      1、各类别风险定义

      (1)投资组合风险

      在基金日常管理风险过程中,由投资部对投资组合风险进行监控和管理。此类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i)系统性风险:基金在投资中因市场原因而无法规避的风险;

      (ii)行业配置风险:基金中某行业投资比例出现与基准的较大偏差而可能产生的风险;

      (iii)证券选择风险:基金中某只股票的持仓比例出现与基准的较大偏差而可能产生的风险;

      (iv)风格风险:基金在投资风格上与基准之间产生偏差,偏重于某种风格而产生的风险。

      (2)个股风险

      在基金日常管理风险过程中,由投资部对个股风险进行监控和管理。此类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i)财务风险:基金在投资过程中,由于对上市公司基本面特别是财务状况判断出现失误,造成基金资产净值受损的风险;

      (ii)流动性风险:基金资产不能迅速、低成本地转变成现金,或者不能应付可能出现地投资者大额赎回的风险;

      (iii)价格风险:在一定时间期限内,当基金中某只证券的二级市场股票价格波动幅度超出一定比例;

      (3)衍生工具风险

      在基金日常管理风险过程中,由投资部对个股风险进行监控和管理。目前,此类风险主要指由权证投资引发的风险。

      (4)作业执行风险

      在基金日常管理风险过程中,由运营部及法律、监察稽核部对作业风险进行实时预警与监控。此类风险主要包括基金在日常操作中出现违反法规或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或者交易执行中的操作失误以及信息系统故障产生的风险。

      2、风险管理措施

      (1)投资组合风险

      本公司运用国际通行的风险管理系统,以跟踪误差为核心,建立一整套评估指标测量、分析跟踪误差的构成,判断风格因素、行业因素、个股因素对跟踪误差的影响。同时,运用国际通行的回报分析系统将基金的超额回报/风险分解为时机选择、风格选择、行业选择、个股选择四类回报,有效地帮助基金管理人了解超额回报来源以及相应承受的风险水平,为基金管理人资产调整提供参考性的指引,以实现在有效控制组合风险的情况下获取更高的超额收益。

      (2)个股风险

      (i)财务风险。本公司投资以基本面为基础,个股的挑选不仅注重盈利的成长动能以及价值评估,还重视个股的财务风险。通过景顺长城“股票研究数据库(SRD)”,详尽评估公司的财务状况,包括资产负债结构、现金流状况、营运状况、盈利能力等,并通过对所投资品种的实地调研及公司业绩的合理性分析,有效规避可能的财务风险。

      (ii)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具体指标是行业集中度、个股集中度和流动性比率。

      (iii)价格风险。建立并执行实时价格异常监控机制,任何异常变化将通知相关研究人员分析调查。

      (3)衍生工具风险

      对权证投资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措施主要包括:

      (i)制定权证投资管理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新调整。

      (ii)严格执行公司的投资管理制度。

      (iii)对权证市场进行充分研究并定期对权证投资进行风险和绩效评估。

      (4)作业执行风险

      作业执行风险识别与衡量的具体指标是法规限制和投资比例限制。本公司信息系统除定期进行数据备份之外,并定有灾难回复计划(Business Recovery Plan),确保公司操作系统可以在重大灾难发生后,迅速回复运作,以确保客户权益。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已经复核了本投资组合报告,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二)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三)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四)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截止2007年6月30日,本基金无债券投资。

      (五)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截止2007年6月30日,本基金无债券投资。

      (六)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未出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者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基金的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元

      

      4、报告期末无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本报告期内未无主动投资的权证,报告期内因股权分置改革被动持有的权证明细如下:

      

      6、报告期内因认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获得的权证如下,该权证期末已全部卖出。

      

      7、本报告期内及本报告期末没有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07年6月30日。

      1、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2、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比较

      (2006年6月28日至2007年6月30日)

      

      备注:(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6年6月28日生效,截止2007年6月30日,基金的运作时间已满一年。

      (2)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为:股票投资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65%至95%;债券投资和现金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5%至35%。本基金自2006年6月28日合同生效日起至2006年12月27日为建仓期。建仓期满至今,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十三、基金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证券交易费用;

      (4)基金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销售服务费,具体计提办法按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执行;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2、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的费率、计提方法、计提标准、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管理费年费率不超过1.5%,在通常情况下,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乘以相应的管理年费率,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本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托管费年费率不超过0.25%,在通常情况下,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乘以相应的托管年费率,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