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T生化
大股东持股转让延期
2007年08月1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S三九今日公告称,关于公司所持S*ST生化38.11%股权的转让协议因没有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无异议函,将面临第三次延期。
早在2005年4月,相关各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书》,S三九将持有的S*ST生化38.11%的国有法人股分别转让给振兴集团和自然人任彦堂先生。去年2月28日及3月10日,S三九、振兴集团、任彦堂及山西恒源煤业有限公司(下称“恒源煤业”)分别签订了《关于<股份转让协议书>的补充协议》及《协议书》,将协议终止期限延期至去年12月31日,并将任彦堂的所有权利和义务转让给恒源煤业。去年4月29日,本次股份转让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
目前,该股份转让事宜仍在办理中。由于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无异议函, 6月30日之前未能完成股份过户。近期,三九医药收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将批复文件的有效期延长至2007年10月30日的批复,经公司、振兴集团、恒源煤业协商,拟签署《补充协议书》,将有关原协议解除、终止期限的约定再次延期至2007年11月30日。(于兵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