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近期房价上涨有所抬头,有消息称,银监会将出台政策,要求商业银行将房贷首付比例从目前的最低不得低于30%提高到40%-50%。这一传闻尽管还未成为现实,但是还是传递出某些耐人寻味的内容。
不可否认,通过抬高房贷首付比例,能够降低投机资本杠杆效应,有助遏制楼市炒作再度蔓延。但是,如同许多过急过猛、“一刀切”式的做法一样,该种调整势必带出同样显见的副作用,须在前期仔细斟酌。
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弊病丛生且症状各异,恰恰也因为此,针对这些不同的问题,尤其需要认真分析、仔细辨别,如此,方可做到对症下药而不致矫枉过正甚至南辕北辙。
除去打压自住需求,更不利于中低收入者改善住房条件等最为直观的弊端,“一刀切”式地提高房贷首付比例之不可行,另在于这种做法矛盾于银行、企业、个人正常的逐利冲动,尤其对于银行而言,目前,大部分银行住房按揭贷款的不良率都在1%以下,提高首付比例将会导致这块优质业务大幅萎缩。按照经济学家凯恩的说法,“禁止银行采取某种途径达到目的,实际上是给了它们另辟蹊径达到相同目标的动力”,这实际正是监管层不断要求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严格控制贷款成数,而在商业银行这一方,各种名目的产品创新实际是在放松贷款条件。
针对屡屡治理屡屡失控的房地产市场,急于通过某些“重典”立竿见影甚至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这种心情可以理解,但却不能成为指导工作的实际准则。情绪型、冲动型的做法只能使得问题越来越复杂,更不用说,在中国这样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国家,本就大量存在者某种不良倾向,即,一旦碰上较为棘手的市场问题,便掉头求助行政权威与权力,在不少人看来,这样做的办法最为简便,能够取得的效果也最为直观,却不知,市场自有市场运行的法则,并不会因为小部分人的意志而或方或圆。
通过修正信贷政策,不问青红皂白一律提高首付比例的传闻,实则还是上述偏颇在现实中的反映,对于这种夹杂不清于市场/行政手段的思路,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斯蒂格利茨在其《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角色》一文中曾指出,通过政府规制等办法以试图解决相应的市场失灵,效果并非总是很理想。这是因为,一方面政府活动同样具有造成市场失灵的信息不完善等问题,也许这些问题在政府活动中表现得更为突出;另一方面,政府还有缺乏激励等行政部门特有的问题。
房地产市场与信贷市场,既有紧密关联的一面,同时又是两个不同的领域,银行作为市场主体的权利应得到足够支持和保障。在市场化条件下,追求投资收益最大化的企业自会权衡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如何摆放,政府不必也不应干预企业日常经营与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