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7年8月1日以传真方式通知,并于2007年8月10日上午9:30在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其中独立董事王芸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已委托公司另一独立董事史忠良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良仕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 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向下列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分行 人民币22000万元;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市分行 人民币17000万元;
(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昌分行 人民币3000万元;
(4)招商银行南昌分行北京西路支行 人民币3000万元;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迎宾支行 人民币10000万元。
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00397 股票简称:安源股份 编号:2007-030
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7年8月10日在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有效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 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其中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全体监事审议,认为董事会提供的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2007上半年的经营管理成果和财务状况,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未发现报告编制过程中有违反保密等相关规定之行为。
二、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其中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