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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8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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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广州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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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等)
    2007年08月1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临2007-24

      广州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7月3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会议于2007年8月10日在公司多功能会议厅召开,应到董事12名,实到董事12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袁志敏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广州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

      《广州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广州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广州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关于修订〈广州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决定对《广州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原章程)作如下修订:

      (一)、原章程中“广州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均修订为“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将“《广州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为“《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原章程第三条增加第二款,内容为:

      公司于2007年7月1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176号文)核准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2303万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三)、原章程第四条“公司注册中文名称:广州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GUANGZHOU KINGFA SCI.﹠TECH. CO.,LTD. 。”

      修订为: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KINGFA SCI.﹠TECH. CO.,LTD. 。”

      (四)、原章程第五条“公司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890号广州国际科贸中心12楼,邮政编码510630”

      修订为:

      “公司住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邮政编码510663。”

      (五)、原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3700万元。”

      修订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003万元。”

      (六)、原章程第十三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塑料、化工产品、日用机械、金属制品、新材料、新产品的开发、研究、加工、制造、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批发和零售贸易(国家专营专控的商品除外)。自营进出口业务(按穗外经贸[1999]227号批复的范围经营)。”

      修订为: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塑料、化工产品、塑料回收及再生利用、日用机械、金属制品、新材料、新产品的开发、研究、加工、制造、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自有资金投资。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批发和零售贸易(国家专营专控的商品除外)。自营进出口业务(按穗外经贸[1999]227号批复的范围经营)。”

      (七)、原章程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63700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63700万股。”

      修订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66003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66003万股。”

      (八)、原章程第二百三十三条“本章程自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修订为:

      “本章程自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此项议案尚需提请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修订〈广州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提高决策效率、适应公司蓬勃发展的需要,公司决定将2006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广州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原议事规则)作如下修订:

      一)、原议事规则第十一条“董事长的决策权限由公司董事会授予,不得超出公司净资产额(以最近一次审计报告数字为准)的3%。”

      修订为“董事长的决策权限由公司董事会授予,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原议事规则第十七条“董事会的决策权限” 拟修订为

      “第十七条 董事会的决策权限

      (一)涉及交易的决策权限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未达到下列标准的,由董事会决定。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上;

      2、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3、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对值计算。

      上述交易若为“提供财务资助”和“委托理财”等交易时,应当以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并按照交易类别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上述交易若为“提供财务资助”和“委托理财”等之外的其他交易时,应当对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各项交易,按照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

      (二)涉及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未达到上述标准的,由董事会决定。

      (三)董事会关于担保的决策权限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未达到以下标准的,由董事会决定。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2、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4、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5、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四)董事会关于贷款的决策权限

      单笔贷款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内的授权董事长决定,单笔贷款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50%以下的由董事会决定。

      (五)董事会关于其他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决策权限

      单笔发生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内的授权董事长决定,单笔发生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50%以下的由董事会决定。”

      三)、原议事规则第五十三条“本制度经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拟修订为“本制度经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此项议案尚需提请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修订〈广州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的议案》。

      此项议案尚需提请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广州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决定从2007年8月7日起,用募集资金净额中暂时闲置的8,2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本次补充流通资金的募集资金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9.93%,并将在2008年2月7日前,由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及时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七、《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变更公司名称及相关事宜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提请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变更公司名称及相关事宜,包括申请核准变更公司名称、工商注册登记,以及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公司名称相应条款的修改事宜等。

      八、《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会议决定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方式、时间、地点和议题如下:

      (一)会议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方式举行。

      (二)会议时间:2007年8月26日(星期日)上午9:00,会期半天。

      (三)会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柯木塱高唐工业区广州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02会议室。

      (四)参会人员:2007年8月20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保荐代表人。

      (五)拟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决策权限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变更公司名称及相关事宜的议案》。

      (六)登记办法:凡有资格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授权委托书)于2007年8月23日-24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七)注意事项: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八)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柯木塱高唐工业区广州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0520 电话020-87037333 020-87011288 传真:020-87037827

      电子信箱(E-mail): ir@kingfa.com.cn

      联系人:吴诚 罗小兵 彭治江

      特此公告。

      广州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8月11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州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全权行使审议、表决和签署会议文件的股东权利。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临2007-25

      广州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7年7月3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07年8月10日在公司市场部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聂德林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广州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广州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广州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特此公告。

      广州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