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
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07年8月9日在公司总部以通讯方式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于2007年8月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独立董事杨雄胜先生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赵顺龙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鸿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的2000万元银行承兑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鸿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的2000万元银行承兑(50%保证金)提供担保,实际担保责任1000万元。
因本项担保为关联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江苏鸿国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的3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江苏鸿国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的3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其中:1000万元贷款,2000万元银行承兑(50%保证金),实际担保责任2000万元。
因本项担保为关联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宏图高科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07年8月27日于公司总部召开宏图高科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为鸿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的2000万元银行承兑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为江苏鸿国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的3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现将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7年8月27日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南京市中山北路219号宏图大厦21楼会议室
(三)会议出席人员:
1.截至2007年8月2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委托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四)会议议案全文请参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五)会议登记:
法人股股东出席会议的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帐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持出席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帐户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进行登记;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人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登记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19号宏图大厦20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登记时间:2007年8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5:30
联系电话:(025)83274780 83274692
传 真:(025)83274692
联 系 人:袁媛 王浩
(六)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八月十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全权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600122 股票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2007- 030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07年8月9日在公司总部以通讯方式召开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担保事项:
1、同意公司为鸿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鸿国集团”)在华夏银行的2000万元银行承兑(50%保证金)提供担保,实际担保责任1000万元。
2、同意公司为江苏鸿国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下称“鸿国文化”)在华夏银行的3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实际担保责任2000万元。
一、担保概述
1、鸿国集团拟在华夏银行申请2000万元银行承兑(50%保证金),我司拟为其提供担保,实际担保责任1000万元,期限一年。鸿国集团向本公司出具了《反担保书》。
2、鸿国文化在华夏银行3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将到期拟申请续贷,其中:1000万元贷款,2000万元银行承兑(50%保证金)。我司拟为其提供续保,实际担保责任2000万元,期限一年。鸿国文化向本公司出具了《反担保书》。
二、担保对象简介:
1、鸿国集团:注册地为白下区中山东路18号国贸中心15-A1,注册资本46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奕熙。经营范围为生物工程技术、新型药物及其它新产品的技术研制、开发;计算机及应用系统、辅助系统、软件、测量、探测仪器、电光源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加工、销售;鞋帽、服装、玩具、玻璃器皿、家用电器、通讯产品、文化用品、皮革及制品、土畜产、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农作物开发、种植、加工;汽车配件、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矿产品、日用百货销售;经济、科技、环保信息咨询;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等。
截至2007年6月30日,鸿国集团总资产109482万元,净资产76962万元,资产负债率29.70%。2007年1-6月份主营业务收入49971万元,净利润4602万元。
2、鸿国文化:鸿国文化注册地为南京市白下区中山东路18号3101室,法定代表人陈奕熙,注册资本6600万元。经营范围为文化产业投资管理、策划、交流及信息咨询;工艺美术品(不含字画)、日用百货、办公用品、眼镜(不含角膜接触镜)、电脑、乐器销售;仓储服务。
截至2007年6月30日,鸿国文化总资产为42190万元,净资产2131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9.48%。2007年1-6月份主营业务收入36523万元,净利润2792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的资产质量较好,盈利能力较高,反担保具有保障;鸿国集团及其子公司为支持本公司生产经营发展,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贷款提供了相应的担保,本公司对其提供担保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事先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因鸿国集团、鸿国文化的实际控制人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关联自然人,对其担保为对关联方提供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前,本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00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22300万元,控股子公司宏图三胞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1300万元。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