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子民事赔偿案获突破性进展
2007年08月1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张良
经过有关部门的公开调解之后,旷日持久的证券索赔第一案———东方电子证券民事赔偿案终于取得了重大进展。
东方电子今日公告称,公司接到青岛中级人民法院通知,经初步审核,2007年7月28日与公司达成调解框架协议的代理人涉及58家律师事务所,所代表的原告股民数量约为5036人,代表起诉请求金额约为33266万元。
东方电子表示,围绕达成的调解框架协议,公司与原告及其代理人正在青岛法院主持下进行证据材料交换和质证,以确定适格原告,计算适格原告的实际投资损失,确定赔付股票数量,签署《民事调解书》。公司并组织法律及工作人员,对其他证据材料进行分类、核对审查。现公司已与部分适格原告签署了《民事调解书》,对达成《民事调解书》的原告公司将进行股票的集中过户。
据了解,截至2005年底,青岛中院共受理各地股民提出的以东方电子及其他单位、公民为被告的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的数量为2716件,涉及的股民数量为6989人(含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涉案标的总额约计44242万元。东方电子曾公告透露,公司控股股东将以其合法持有的不超过公司6021.12万股股份承担向适格原告履行的65%责任。
东方电子表示,由于公司民事赔偿案件涉及数量众多、金额很大,其审理结果对公司有重大影响。如果能够妥善解决,将会消除案件给公司带来的或有负债及不良影响,公司的损失将很小。
东方电子再次重申,虽然目前青岛中院已就部分案件出具了《民事调解书》,但其余案件正在审理中,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07年8月13日起继续停牌两周。公司将及时披露上述事件的进展情况,不确定性因素基本消除后及时复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