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深交所并未对主板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减持作出预披露的规定,但南玻A的实际控制人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却已规范地按照中小板上市公司的有关要求,及时披露了未来可能减持南玻A的意图。
南玻A今日公告披露,收到实际控制人深圳国际(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的通知,深圳国际将集中所有资源专注于发展其主业———物流业及与物流业相关的业务。由于公司所经营的业务不属于其主营业务范围,深圳国际董事会建议召开其股东大会,就授权董事会处置其所持公司南玻A无限售股的事项进行审议。若深圳国际董事会获得上述授权,其将视市场情况,选择合适的时机,逐步减持其通过怡万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和新通产实业开发(深圳)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南玻A无限售股(目前数量为101546312股,占总股本的10%)。
怡万实业和新通产实业为深圳国际全资附属公司,是南玻A第一和第三大股东。截至2007年6月30日,深圳国际通过上述两家公司合计间接持有南玻A219019761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1.57%。
今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对中小板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大额减持做出了预披露的规定。但截至目前,还没有一家中小板上市公司进行过预披露,相反作为主板上市公司的南玻A却拔得控股股东减持预披露的头筹。
事实上,深圳国际早在8月10日晚间即以公告的形式在香港联交所披露了可能出售南玻A的想法。深圳国际在公告中称,公司董事会认为,南玻集团的玻璃制造业务为集团的非核心业务,董事会拟于适当时间及按合适价格出售于南玻集团的权益。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颁布的《上市规则》要求,深圳国际将于南玻A公告刊出之日起约35日左右召开股东大会。南玻A表示,上述事项若经深圳国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及时发布公告,并按照相关规定,在深圳国际减持数量每达到公司股票总额1%时,进行相关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