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苗燕
随着8月10日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的挂牌,全国最后一家省级联社开业。这同时标志着农村信用社新的管理体制框架已经全面建立,从2003年开始的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第一阶段工作任务基本完成。据银监会统计,截至2007年6月末,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实现利润219亿元。银监会有关负责人指出,要争取用5到10年时间把农村信用社分期分批办成产权明晰、经营有特色的现代金融企业。
据统计,含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在内的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上半年各项贷款余额30841亿元,比改革前2002年末增长121%;各项存款余额43394亿元,比改革前增长118%。所有者权益2310亿元,比改革前增加2572亿元。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四级分类口径的不良贷款2972亿元,不良率9.6%,分别比改革前降低了2175亿元和27.33个百分点。
其中,农村信用社口径的资本充足率12.24%,比改革前提高了20.69个百分点;历年亏损挂账586亿元,比改革前减少了722亿元,降幅55.6%;农业贷款余额13982亿元,比2002年末增加8403亿元,增长151%,增幅明显高于同期各项贷款增速,农业贷款占各项贷款的比例由2002年末的40%提高到目前的45%,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已分别达到12.0%、8.6%和14.6%。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指出,4年多来,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在中央各有关部委和各省级人民政府的推动和指导下,我国农村信用社改革取得重要进展和阶段性成果,新的管理体制框架基本确立,监督管理责任初步落实;产权制度实现重大突破,法人治理结构初步形成;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自担风险的机制正在形成;历史包袱初步化解,风险状况有所缓解;各项业务稳步发展,服务“三农”力度不断增强。
不过,应该注意的是,央行日前发布的《2007年第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指出,信用社对“三农”提供有力资金支持的同时,部分农村信用社贷款增长过快,存贷比过高,加上经营管理水平低下,贷款潜在风险不容忽视。农村信用社应合理安排贷款投放,加强信贷资产管理,严格控制新增不良贷款,实现稳健经营和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