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替S*ST实达垫付7625万元的银行担保贷款,但三木集团现在却大有“因祸得福”的意味。S*ST实达和三木集团今天公告说,由于上述贷款逾期,三木集团决定先行向银行归还上述贷款和利息,而三木集团也将由此可以冲回计提而大幅增加利润。
8月10日,三木集团与S*ST实达签订了《代偿及还款协议书》,为S*ST实达及下属子公司福建实达电脑设备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南门支行代偿逾期贷款本金7625万元及利息165万元。三木集团代偿的逾期贷款,由S*ST实达在协议生效后的19个月内偿还给三木集团。其中,一年内S*ST实达偿还债款3100万元,19个月内全额还清债款本息。S*ST实达向三木集团偿债期内,每月15日前按未偿债额及约定利率向三木集团计付资金占用费。长春融创置地有限公司为S*ST实达按上述约定还款付息向三木集团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承诺函,S*ST实达提供自身所有的位于南京市建邺区奥体中心西北部的商业房地产作为抵押物,为三木集团控股子公司福建沃野房地产有限公司向南门工行的8000万元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期限二年。
三木集团的公告说,与S*ST实达签订《代偿及还款协议书》,意味上述协议正在得到履行,公司所代偿的债款已经得到保障。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谨慎性原则,公司2007 年中期对上述对外担保改按30%的比例提取预计负债,冲回的预计负债差额计入公司中期利润,考虑所得税因素后,则公司因此项债务代偿事项引发的预计负债比例调整可以一次性增加净利润为3065.25 万元。按照新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虽属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但由于能对公司2007 年中期资产负债表日预计负债的存在情况提供追加的证据,并会影响对预计负债计提比例的会计估计,因而属于调整事项,故因此项交易而调整产生的利润须在公司2007 年中期财务报告中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