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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8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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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9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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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9版:信息披露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A股上市公告书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等)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暨二〇〇七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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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暨二〇〇七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2007年08月1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755         股票简称:厦门国贸         编号:2007—30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暨二〇〇七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二00七年度第七次会议于二00七年八月三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二00七年八月十三日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福龙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九人,全体监事均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所作决议合法有效。全体董事经认真审议讨论,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相关条款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险公司续签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与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将于二00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到期,为确保公司经营的持续性,合理确定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三钢国贸有限公司分别与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钢闽光)续签《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协议书》,相关未发生变化。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之前已得到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的业务需要而进行,并根据市场化原则运作,关联交易的价格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因此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协议体现了公平合理的市场化原则,没有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宝达投资(香港)有限公司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金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5%的持续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宝达投资(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达公司)成立于1984年,为我司全资子公司。十几年来,该司在香港的业务持续发展,经营业绩逐年提高,现已成为我司在香港重要的业务操作平台和开拓海外业务的重要窗口,为公司贸易、港口物流等业务的对外延伸起着重要的桥梁作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不超过八亿元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提请召开公司二00七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上述各议案均获全体董事全票通过。

      上述第一、二、三、四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公司二00七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二00七年八月三十日(星期四)上午九点三十分

      2、会议地点:厦门国贸大厦十二层会议室

      3、会议主要议程 :

      1)审议修改公司章程部分相关条款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与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险公司续签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3)审议关于为宝达投资(香港)有限公司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金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5%的持续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申请不超过八亿元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4、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二 00七年八月二十四日下午三点整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5、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表出席,委托出席的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机构投资者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法人单位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截止日前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二00七年八月二十七日---八月二十九日( 9:00--11:30 15:30--17:30)

      3)登记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国贸大厦十七层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92--5898577 5898580

      传 真:0592--5160280

      邮 编:361004

      联系人:杨秀华、丁丁

      6、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二00七年度第七次会议决议》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先生 (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