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益分配预案:
拟将权益登记日前本基金的可分配收益全部用于分配。实际分配金额以收益分配结果公告为准。本基金进行收益分配后,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接近1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2007年8月17日
2、除息日:2007年8月17日
3、具体分红方案公告日:2007年8月20日
4、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基金份额的份额资产净值(NAV)日为2007年8月17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即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于2007年8月21日自基金托管帐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07年8月20日直接划入其基金帐户,投资者可以于2007年8月21日起查询份额确认信息。
3、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4、权益登记日(2007年8月17日)注册登记机构将不受理分红方式变更申请。基金持有人如需要变更分红方式,请务必于2007年8月17日之前,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将以2007年8月17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5、通过“上证基金通”更改分红方式的委托方法:申报代码为“523035”、买卖方向为“买”、价格为“100”或“101”,其中“100”指红利转投,“101”指现金分红、申报数量为“100”。
6、未办理完毕确权手续的投资者,其基金份额产生的基金权益将以红利再投资方式进行处理,分红后的基金份额继续托管在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注册中心,直至投资者办理确权登记。分红期间2007年8月17日至8月20日暂不办理确权业务。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对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六、提示
有关本次分红详情可向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咨询,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免长途费),或者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fullgoal.com.cn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00七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