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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8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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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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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等)
    2007年08月1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攀钢钢钒        公告编号:2007-30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7年8月10日上午9:00在南山宾馆B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6名。罗泽中董事、周家琮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特委托樊政炜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田野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特委托孙仁孝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之规定。经与会董事审慎讨论,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案》,提呈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四人。公司董事会提名樊政炜、余自甦、张大德、孙仁孝、田野、白荣春(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喆(独立董事候选人)、董志雄(独立董事候选人)、严晓建(独立董事候选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公司向第四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提呈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选聘独立董事的有关规定,提名白荣春先生、王喆先生、董志雄先生和严晓建先生(该四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的四名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呈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股东大会选举。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及《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

      为推进公司内部改革,建立健全管理规范、运转协调、精干高效的组织体系,进一步理顺公司机关管理职能,提高设备检修系统、仓储配送系统和能源动力系统的专业化管理水平,给公司发展提供机制保障,公司对部分机构进行调整:

      1.撤销工程部,成立技改部;

      2.撤销物资采购部、设备采购部和设备备件配送中心,成立采购中心和仓储配送中心;

      3.成立设备检修中心;

      4.将动力厂、热电厂、氧气厂整合为能源动力中心;

      5.成立企业管理部和法律事务部,两个部门合署办公;

      6.成立审计部;

      7.成立企业文化部,与政工部合署办公。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日

      附:

      董事候选人简历

      樊政炜先生,1948年出生,大学、工程硕士、研究员,攀钢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攀钢有限董事长、党委书记,本公司董事长。樊先生1971年至2003年在武钢工作,历任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劳资处工资科科长、人事部工资科科长、劳资处副处长、处长、武钢兴达公司经理、武钢公司非钢管理部部长、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武钢武汉冶金公司董事长、武钢海南公司董事长,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兼工会主席等职。樊先生2003年进入攀钢集团工作,历任攀钢集团副董事长、党委书记,攀钢有限副董事长、党委书记。樊先生在国企改革、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在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工运活动等方面经验丰富。2002年获湖北省劳动模范称号。

      余自甦先生,195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攀钢集团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攀钢有限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余先生1982年进入攀钢集团,历任攀钢钢铁研究院铸造室副总工程师、技术经营部生产部主任、试验厂厂长;攀钢集团机动处副处长、攀钢钢研院院长助理;攀钢集团总调度室副主任、生产计划处处长;攀钢集团副总经济师兼销售处处长、公司副总经理兼销售部经理;攀钢集团副总经理兼攀钢集团成都无缝钢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等职。余先生长期从事技术和管理工作,在企业管理、钢铁生产工艺及技术等方面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2005年获四川省劳动模范称号。

      张大德先生,1961年出生,研究生、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攀钢集团副总经理,攀钢有限副总经理。1984年进入攀钢集团,历任本公司炼钢厂技术科副科长、转炉车间副主任、连铸车间主任、生产科科长;炼钢厂厂长助理、副厂长、厂长、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张先生在炼钢工艺及企业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孙仁孝先生,1949年出生,大学、高级工程师,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孙先生1971年进入攀钢集团,历任攀钢钢研所钢种室副主任、科技处科研科科长、初轧厂厂长助理、副厂长、冷轧厂副厂长、厂长、攀钢集团总经理助理兼生产计划处处长等职。孙先生在企业管理、钢材轧制、生产组织指挥等方面经验丰富。

      田野先生,1962年出生、研究生、高级工程师、高级职业经理人,中冶实久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第十九冶金建设公司总经理,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田先生1981年9月进入中国第十九冶金建设公司工作,历任十九冶机动公司副科长、科长、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党委书记,十九冶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田先生在企业管理工作方面经验丰富。

      白荣春先生,1944年出生,大学文化,现退休。白先生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电站锅炉专业,历任兵器工业部副处长、国家机械工业委员会、机械电子工业部、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务院生产委、国务院经贸办处长、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副司长、司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巡视员等职,2004年退休。

      王喆先生,1945年出生,大学文化,宝钢集团公司资深专家。王先生毕业于上海工学院冶金系,历任上海宝钢工程指挥部翻译组组长、宝钢设计研究院院长、宝山钢铁总厂厂长助理、宝钢工程设备技术公司总经理等职,并兼任上海交通大学、武汉钢铁学院、东北大学博士生导师、上海金属学会常务理事、中国金属学会冶金物理化学理事。

      董志雄先生,1947年出生,大学文化,教授级高工,现退休。历任中国冶金进出口总公司副处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南非ASA铬业公司董事长、中国钢铁工贸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中钢集团公司副总裁等职,2007年退休。

      严晓建先生,1964年出生,博士、高级会计师、客座教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历任江苏资产评估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江苏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经理、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江苏分公司总经理、中联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提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8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经审阅董事会候选人履历等材料,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董事会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同意将该提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发表独立董事意见。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公才、薛世成、马家源

      2007年8月10日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攀钢钢钒        公告编号:2007-31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7年8月10日上午9:00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07年8月31日上午召开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 2007年8月31日上午9:00

      2、会议地点:四川省攀枝花市攀钢文体楼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5、出席对象:

      (1)2007年8月23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案》;

      2、《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案》。

      三、现场股东大会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凡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账户或法人单位证明(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深圳证券账户和授权委托书)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址:攀枝花市东区向阳村新钢钒公司办公大楼318室董事会秘书处

      邮编:617067

      传真:(0812)3393992

      联系电话:(0812)3393695

      3、登记日期:

      2007年8月27日至8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出席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Ο七年八月十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攀枝花新钢钒股 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攀钢钢钒        公告编号:2007-32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7年8月10日上午11:00在南山宾馆B楼会议室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之规定。经与会监事审慎讨论,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案》,提呈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监事会提名刘新会、张治杰(职工代表监事)、曾显斌、刘伟、谭安全(职工代表监事)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本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案》,提呈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提呈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了《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及《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8月10日

      附:

      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新会先生,1952年出生,大学、高级政工师,攀钢集团董事、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攀钢有限监事会主席、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历任攀钢集团团委书记、提钒炼钢厂党委副书记、轨粱厂党委书记等职。刘先生在企业管理方面经验丰富。

      张治杰先生, 1958年出生,研究生、高级政工师,攀钢集团监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攀钢有限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张先生1982年进入攀钢集团工作,历任攀研院党委组织部副部长、攀研院技术中心主任兼书记、攀钢集团党委统战部部长、攀研院党委副书记、书记、纪委书记等职。张先生在党务工作方面经验丰富。

      曾显斌先生,1967年出生,大学、工程硕士、高级会计师,攀钢有限副总会计师,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曾先生1988年进入攀钢集团工作,历任攀钢会计处成本科副科长、会计处处长助理、本公司财务部部长助理、副部长、攀钢集团会计处处长、财务部部长等职。曾先生在冶金企业财务管理、成本控制方面经验丰富。

      刘伟先生,1957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冶实久建设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中国第十九冶金建设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刘先生1975年5月进入十九冶工作,历任十九冶企业管理处企管科干事、副科长,十九冶实业开发总公司经营部副部长、部长、副经理、经理等职。刘先生在企业管理方面经验丰富。

      谭安全先生, 1954年出生,大学、高级经济师,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历任攀钢集团劳动人事处干部管理科科长、处长助理,副处长、处长等职。谭先生在人力资源管理及企业管理方面经验丰富。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攀钢钢钒        公告编号:2007-34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提名人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白荣春先生、王喆先生、董志雄先生、严晓建先生为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见附件),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白荣春先生、王喆先生、董志雄先生、严晓建先生: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本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本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本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本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本公司及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8月10日于攀枝花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白荣春、王喆、董志雄、严晓建,作为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白荣春 王喆 董志雄    严晓建

      2007年8月10日于攀枝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