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7年8月10日召开。公司于2007年8月1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8名,董事陈铭锡委托董事吴家骅代为表决;独立董事孙铮委托独立董事王根和代为表决;独立董事赵宇梓委托独立董事任光辉代为表决。 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吴家骅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全票同意通过了《申能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以全票同意聘任奚力强同志任公司总工程师,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独立董事王根和、孙铮、任光辉、赵宇梓同意上述聘任(奚力强同志简历附后)。
附件:奚力强同志简历
奚力强,男,1964年11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
奚力强同志曾任上海电力建设启动调试实验所汽机技术员、汽机专业调试负责人、总工程师助理、副所长(主持工作)、所长兼所党支部书记,上海电力建设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等职务。
奚力强同志现为上海市徐汇区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兼职教授。
以上事项,特此公告。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00642 股票简称:申能股份 编号:临2007—012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有限售条件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股份上市数量为50,161,467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股份上市时间为2007年8月17日。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2005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十八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于2005年8月17日实施完成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一)申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能集团”)承诺
1、现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申能集团增持的公司股份的上市交易或转让不受上述限制;
2、自申能集团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三年内,申能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持股比例将高于50%;
3、申能集团将在股东大会上提议公司坚持一贯的分红政策,今后三年的利润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50%;
4、为避免申能股份股价非理性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维护上市公司形象,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两个月内以及自方案实施之日起12个月以后的2个月内,如果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3个交易日低于5.60元(期间若有除权除息,则作相应调整),申能集团将投入累计不超过10亿元的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增持申能股份社会公众股。自方案实施之日起12个月以后的2个月内,申能集团增持股份将根据有关规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在增持股份购入后六个月内,申能集团将不出售增持的股份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承诺
现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国泰君安增持的公司股份的上市交易或转让不受上述限制。
(三)部分募集法人股承诺
公司的募集法人股股东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既不参与支付对价也不获得对价,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为尽量避免公司股价非理性波动,维护市场稳定,经申能集团与部分募集法人股股东友好协商,部分募集法人股股东基于看好公司未来发展前景,为支持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工作,自愿承诺在上述12个月锁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现持有股份,出售数量占其现持有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三分之一,在24个月内出售数量不超过现持有股份的三分之二。共有20家(其中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国家电监会组织的“920万千瓦发电权益资产变现工作”中受让了上海市电力公司及华东电网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目前为19家)募集法人股股东,总计15048.44万股,自愿做出上述承诺,具体情况如下表:
三、上年度锁定期起始日至当前公司总股本的变化情况
2006年8月17日至当前,公司总股本没有发生变化。
四、本次有限售条件股份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50,161,467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时间为2007年8月17日;
3、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单位:股)
五、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 注:申能(集团)有限公司除持有上述有限售条件国家股1,420,862,856股外,还根据股改时承诺,先后于2005年8月17日—10月16日以及2006年8月17日—10月16日,分别从二级市场购入“申能股份”35,091,995股和4,372,817股,其中2005年8月17日—10月16日购入的股份足额参与公司2006年度增发原股东优先配售。截止报告期末,共持有“申能股份”1,461,029,508股,持股比例为50.56%。根据股改时有关持股期限及持股比例的承诺,申能集团持有的上述股份中,无限售条件股份为16,213,680股,有限售条件的为1,444,815,828股。
以上事项,特此公告。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