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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8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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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夏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光大保德信量化 核心证券投资基金2007年度第一次分红预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四届董事会 2007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等)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浙江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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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夏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07年08月1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上接D12版)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4、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6、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

      (3)基金的其他资产构成单位:元

      

      (4)基金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内获得的权证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一)基金业绩

      

      (二)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情况表单位:元/每份基金

      

      十三、费用概览

      (一)基金运作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基金运作过程中,从基金财产中支付的费用包括: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证券交易费用;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信息披露费用;

      (6)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费用。

      2、基金费用的费率、计提标准、计提方式与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划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划付给基金托管人。

      (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规模等因素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4)本条第(一)款第1项中第(3)至第(6)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关合同等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并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二)基金销售费用

      1、申购费

      (1)本基金申购费由申购人承担,用于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投资者可选择在申购本基金或赎回本基金时交纳申购费。投资者选择在申购时交纳的称为前端申购费,投资者选择在赎回时交纳的称为后端申购费。

      (2)投资者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时,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3)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时,费率按持有时间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2、本基金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率为0.5%。其中,须依法扣除所收取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资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结算费、销售手续费等各项费用。

      3、申购份数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申购份数的计算

      如果投资者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则申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 = 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 = 申购金额 - 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 = 净申购金额/申购价格

      对于申购费用为固定金额的基金申购业务,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固定申购费金额。

      净申购金额及申购份数的计算结果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如果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则申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份数=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数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或收益归入基金资产。

      例一:假定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三笔申购金额分别为1,000元、100万元和500万元,如果投资者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各笔申购负担的前端申购费用和获得的基金份数计算如下:

      

      例二:假定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一笔申购金额为1000万元,如果投资者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该笔申购负担的前端申购费用和获得的基金份数计算如下:

      

      例三:假定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四笔申购金额分别为1,000元、100万元、500万元和1000万元,如果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各笔申购获得的基金份数计算如下:

      

      (2)赎回金额的计算

      如果投资者在认购/申购时选择交纳前端认购/申购费,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数×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如果投资者在认购时选择交纳后端认购费,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数×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后端认购费用=赎回份数×基金份额面值×后端认购费率/(1+后端认购费率);

      (后端认购费用的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后端认购费用

      其中,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

      如果投资者在申购时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数×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后端申购费用=赎回份数×申购日基金份额净值×后端申购费率/(1+后端申购费率)

      (后端申购费用的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后端申购费用

      例四:假定某投资者在T日赎回10,000份,该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元,其在认购/申购时已交纳前端认购/申购费,则其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总额=10,000×1.250=12,500元

      赎回费用=12,500×0.5%=62.5元

      赎回金额=12,500-62.5=12,437.5元

      例五:假定某投资者在募集期内认购本基金份额时选择交纳后端认购费,并分别在半年后、一年半后和两年半后赎回10,000份,赎回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025、1.080和1.140元,各笔赎回扣除的赎回费用、后端认购费用和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例六:假定某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该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并分别在半年后、一年半后和两年半后赎回10,000份,赎回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230、1.300和1.360元,各笔赎回扣除的赎回费用、后端申购费用和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3)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日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公告,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基金转换费用及转换份额的计算

      (1)基金转换费:无。

      (2)转出基金费用: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应收的赎回费收取费用,如该部分基金采用后端收费模式购买,需收取正常赎回时应收的后端申购费。

      (3)转入基金费用:对转入基金申购费费率进行优惠,收取优惠申购费,细则如下:

      ①收取申购、赎回费用的基金之间的转换

      第一,前端或后端收费模式基金I转入前端收费基金II(I→II)

      如果II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比I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高,则其差额部分即为转入II基金时的优惠申购费率;反之,则转入II基金时的申购费率优惠至0。

      特例处理:由于华夏回报二号、华夏优势增长申购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前端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1,000元,华夏红利申购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前端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500元,对于转换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A类或B类华夏债券基金份额转入华夏回报二号、华夏优势增长收取固定申购费用1,000元,对于转换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A类或B类华夏债券基金份额转入华夏红利收取固定申购费用500元。

      第二,前端或后端收费模式基金I转入后端收费基金II(I→II)

      转入II基金的已持有期为I基金后端申购费率为0的年限。例如,A类或B类华夏债券基金份额转入华夏大盘精选后收费,转入时即视为已持有华夏大盘精选满5年。

      华夏回报二号、华夏优势增长转入其他可做转换业务的后端收费模式开放式基金免收后端申购费用。

      ②不收取申购、赎回费用的基金(目前包括华夏现金增利、华夏债券C类)与收取申购、赎回费用的基金之间的转换

      第一,收取申购、赎回费用的基金转入华夏现金增利、华夏债券C类

      转入华夏现金增利、华夏债券C类不收取申购费用。

      第二,华夏现金增利、华夏债券C类转入收取申购、赎回费用的基金前端收费,按优惠的申购费率收取,公式如下:

      收取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率*转出基金的持有时间(单位为年),最低为0。

      特例处理:现金增利或华夏债券C转入华夏红利、回报二号、优势增长,转换金额1000万元以上,实际收取申购费如下:

      现金增利或债券C转入华夏红利前,实际收取申购费=500元-转换金额×转出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率×转出基金的持有时间(单位为年),最低为0。

      现金增利或债券C转入回报二号、优势增长,实际收取申购费=1000元-转换金额×转出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率×转出基金的持有时间(单位为年),最低为0。

      第三,华夏现金增利、华夏债券C类转入收取申购、赎回费用的基金后端收费

      在计算转入基金的持有年限时,其持有期从买入华夏现金增利、华夏债券C类基金份额的时间开始计算。

      上述为处理申(认)购时间不同的多笔基金份额的转出的情况,对转出基金持有时间的确定有特殊规定,即每当有基金新增份额时,均调整持有时间,计算方法如下:

      调整后的持有时间=原持有时间*原份额/(原份额+新增份额)

      ③不收取申购、赎回费用的基金之间的转换(目前包括华夏现金增利、华夏债券C类)不收取转换费用。

      5、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并按规定提前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6年9月12日发布公告,对基金网上交易前端认购、申购费率实行优惠。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1、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人概况”、“主要人员情况”信息;

      2、对“四、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业务经营情况进行了更新;

      3、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的“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

      4、更新了“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新增及更新了部分直销机构地址信息、代销机构的网址、客户服务电话及申购份数的计算方法。

      5、更新了“九、基金的投资”中投资限制及基金投资组合报告部分;

      6、更新了“十、基金的业绩”,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7、更新了“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中申购费的计算及基金转换业务的描述;

      8、更新了“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中有关服务提供信息;

      9、更新了“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披露了自上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截止日以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七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