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公告
2007年08月1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201 股票简称:金宇集团 编号:临2007—015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7年8月14日,本公司接第一大股东大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通知,其所持有的质押给兴业银行深圳深南支行的本公司4120万股股份于2007年8月10日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2007年8月13日,大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又将其持有的本公司4120万股股份质押给深圳平安银行深圳深南支行,并重新办理了质押登记,质押期自2007年8月13日到2008年8月13日。
特此公告。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七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