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董事郑建中先生、金盛华先生、毛洪涛先生因事请假,分别委托董事唐志成先生、李学华先生、吴光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
1.3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唐志成、总经理邓元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永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银宏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 √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007年1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4号]核准,并经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三届董事会2007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07年1月25日以非公开方式向十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700.00万股;其中控股股东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以净资产认购10,400万股,其他九名特定对象以现金认购19,300万股。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07年6月,北京中铁工建筑工程设计院将其所持有的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2.29%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下称:中铁总公司),中铁总公司现时持有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经工商登记机关审核,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类型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 √不适用
§5 董事会报告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金额为455,945,291.81元。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3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07年1月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依照募集资金用途收购目标公司股权后,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承担各类型工业、能源、交通、民用等工程项目施工的承包;工程材料与设备采购(含铁路专用设备)、机械租赁;工程技术开发与咨询;铁路临管运输与公路运输,铁路简支梁生产;仓储服务;房地产综合开发。
5.4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07年1月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依照募集资金用途收购目标公司股权及新购高速铁路施工设备后,本公司资产规模和盈利基础均发生重大变化所致。
5.5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07年1月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依照募集资金用途收购目标公司股权及新购高速铁路施工设备后,房地产业务和高速铁路施工成为公司利润增长的重要来源。
5.6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07年1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4号]核准,并经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三届董事会2007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07年1月25日以非公开方式向十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700.00万股;其中控股股东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以净资产认购10,400万股,其他九名特定对象以现金认购19,300万股。
5.6.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6.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7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8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07年1月初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依照募集资金用途收购目标公司资产及新购高速铁路施工设备后,本公司资产规模和盈利基础均发生重大变化。新收购的房地产子公司开发的部分楼盘预计将陆续交房,实现销售收入,因此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发生大幅度增长。
5.9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0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详情见2007年1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6.1.2 出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3 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6.5 其它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保理业务
2005年,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称:民生银行)签订了《无追索权保理额度主合同》。
(1)无追索权保理:指申请人向银行转让其特定付款人因商务合同产生的应向付款人收取的应收账款,银行根据合同的相关规定,承担该特定付款人的信用风险,并提供融资等相关服务。
(2)保理款项:指银行受让申请人拥有的应收账款,并承担相应付款人信用风险时所提前支付的款项。
(3)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民生银行向本公司提供373,556,728.11元保理款项,2007年5月民生银行已收回全部保理应收账款;至此,公司所有保理合同已全部履行完毕。
2.阆中市马啸溪嘉陵江大桥项目
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阆中市嘉陵江路桥开发有限公司投资的阆中市马啸溪嘉陵江大桥项目,2002年12月正式开工建设,2005年1月建成试通车, 2006年6月正式完工投入使用,项目总投资88,844,982.76元。
由于国家相关收费政策变化和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政府原因,该大桥收费经营权至今未办妥,本年度发生经营性亏损2,032,417.86元。
2007年5月,公司与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政府达成协议,本项目并入阆中市孙家垭收费站收费;该收费站由公司与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政府共同负责;同时,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政府承诺给予公司一定额度的经济补偿。
3.新建铁路京津城际轨道交通工程铁路项目
2005年11月,公司中标新建铁路京津城际轨道交通工程站前工程第一标(北京段),暂定合同总价2,194,380,018.00元。
因高速铁路概算未最终确定,依据谨慎性原则,本项目公司未按《建造合同》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和成本,而是根据《建造合同》第二十五条 “(一)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二)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
截止2007年6月30日,该项目累计确认合同收入1,945,652,603.61元、合同成本1,965,805,338.22元、毛利-20,152,734.61元。
4、公司2007年1-7月共中标工程19项,金额为468,571万元。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2007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 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 未经审计
法定代表人: 唐志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曾永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 银宏
资产负债表(续)
2007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 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 未经审计
法定代表人: 唐志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曾永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 银宏
利 润 表
2007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 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 未经审计
公司法定代表人: 唐志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曾永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 银宏
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