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根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原非流通股股东武汉市仁军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仁军科技”)所持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自2006年8月19日起符合上市流通条件。
◆自股权分置改革以来,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第二次;本次申请上市的数量为474,779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8月20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在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在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的协助下,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福科技”或“公司”)确定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以200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20,333.04万股为基数,由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共支付2,337.608万股股票,即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2股对价股份、非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2.704股对价股份。支付对价后,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获得上市流通权。
2005年8月12日,人福科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公司二〇〇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2005年8月17日为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于2005年8月19日复牌。
2、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追加对价的实施情况
人福科技的控股股东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代科技”)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承诺:若公司2005年度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实现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相比2004年增长低于20%,或公司2005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当代科技将本次支付对价后持有股份数的10%在年报披露后一个月内按比例追加支付给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
人福科技2005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较2004年增长幅度超过20%,而且公司的财务报告是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因此公司没有触发追加对价的条件。
二、人福科技的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有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一)非流通股股东作出的承诺
1、人福科技控股股东当代科技承诺:
(1)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60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2)在第(1)项承诺期满后,每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数量占所持股份数的比例不超过15%;
(3)不以低于2005年6月17日前30个交易日算术平均值的185%(6.00元)的价格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票;
(4)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二个月内,若人福科技二级市场价格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3.00元,将在二级市场上增持流通股份,增持数量不超过总股本5%,在增持人福科技流通股份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出售增持的股份,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5)若公司2005年度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实现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相比2004年增长低于20%,或公司2005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当代科技将本次支付对价后持有股份数的10%在年报披露后一个月内按比例追加支付给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
2、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武汉市仁军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仁军投资”)、武汉奥兴高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兴科技”)、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高科”)承诺:
(1)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3)不以低于2005年6月17日前30个交易日收盘价算术平均值的115%(3.73元)的价格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票。
原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在遵守前项承诺的前提下,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1%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但公告期间无需停止出售股份。
(二)非流通股股东履行承诺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人福科技非流通股股东均严格履行承诺,按照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中的承诺进行上市流通。
公司控股股东当代科技持有的公司股份未到解禁期,未在市场上流通。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后二个月内,未出现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3元,因此当代科技未增持公司股份。公司2005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较2004年增长幅度超过20%,而且公司的财务报告是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因此公司没有触发追加对价的条件。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因实施二〇〇六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赠股本方案、二〇〇六年配股方案而导致股本结构发生变化:
(1)公司向截至2006年7月27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有股东按每10股可配售3股的比例实施配售,总股本变化为259,390,457股(详见2006年8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2)公司向截至2007年6月12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有股东实施二〇〇六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总股本变为389,085,686股(详见2007年6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2、股改实施后,仁军科技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10,483,039股;2006年8月23日,仁军科技所持有限售条件的部分流通股10,166,520股符合上市流通条件,于当日上市流通,剩余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316,519股(详见2006年8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2007年6月7日,公司发布临时公告,向截至2007年6月12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有股东实施二〇〇六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仁军科技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数量由316,519股增至474,779股。
3、仁军科技不存在因股权拍卖、转让、偿还代付对价、其他非交易过户等原因导致的其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四、公司不存在大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对人福科技参与股权分置改革原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本次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公司提交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公告》认真审阅并核查后,出具了《保荐机构关于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的核查意见书》,认为:公司相关股东履行了股改中做出的承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相关规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474,779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8月20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单位:股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完全一致;
5、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2006年8月23日,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仁军科技所持有限售条件的部分流通股、奥兴科技武汉高科所持有限售条件的全部流通股上市流通,可上市交易数量为20,197,061股(详见2006年8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八、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投资者记名证券持有数量查询证明;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4、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