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上市企业
一年最高可补贴1000万元
2007年08月1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据新华社
记者从广东省中山市政府获悉,中山市日前出台政策对上市企业进行帮扶和奖励,上市企业单年最高可补贴1000万元。
按照相关规定,企业上市后,中山市政府将连续两年给予补助,以上市企业对地方经济贡献增加额度为主要考核指标,单年最高补贴可达1000万元。同时,企业完成改制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上市前辅导,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国内上市申请并获得受理的,给予补助100万元。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给予奖励100万元。
据了解,中山市立足于建立“一镇一品”的特色产业群,对电气机械、信息制造、化学制品、金属制品、纺织服装五大支柱产业,以及饮料制造、家具制造、包装印刷、医药制造四个区域特色产业,通过资本运作手段,以资本为纽带,打造龙头企业,力促龙头企业改制上市。同时,大力培育反映中山经济特色的品牌企业上市,优选出36家当地企业列入“后备上市企业名单”,并成立“企业上市工作协调小组”。
同时,中山市研究出台的产业扶持基金、市财政技改贴息、市科技三项经费都将向上市培育对象与上市企业倾斜,市重点保证供电的单位名额也将向上市培育对象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