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办法发布 公司债正式启航
2007年08月1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监会还将陆续发布多个配套规则
⊙本报记者 周翀
中国证监会昨日正式颁布实施《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全文见B2),公司债这一新品种终于启航。
据悉,继《试点办法》颁布后,监管部门还将就公司债券所涉的申报文件目录、募集说明书制作、债券持有人会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和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规范等方面,陆续出台5部左右的配套准则、范本和规范性文件。其中,申报文件目录和募集说明书准则将于近日颁布,其余规则将在总结若干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订发布。
公司债发行试点将从上市公司入手。汇总从保荐机构和上市公司得到的信息可知,目前三种类型的公司对发行公司债的积极性较高,分别是:电力、交通等公共设施类上市公司,房地产类上市公司和一批绩优的中小上市公司。由于准备比较充分,长江电力有望拿下公司债发行的第一单,发行规模约在80亿元左右。
《试点办法》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年初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关于“加快发展债券市场”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标志着我国公司债券发行工作的正式启动,对于发展我国的债券市场、拓展企业融资渠道、丰富证券投资品种、完善金融市场体系、促进资本市场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证监会将按照“先试点、后分步推进”的工作思路,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将从上市公司入手。初期,试点公司范围仅限于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及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境内股份有限公司。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公司债券市场的建设,防范市场风险,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机构正加快推进相关配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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