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股权被继续冻结的公告
2007年08月1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891 股票简称:S*ST秋林 编号:临2007 - 046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股权被继续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8月15日接到通知:关于强强集团有限公司诉黑龙江奔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黑龙江奔马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仲裁一案,因被执行人黑龙江奔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黑龙江奔马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一大股东黑龙江奔马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5,99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6%,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继续冻结(与本公告内容相关的本公司公告见“2006-017号、2007-021号”),并于2007年8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冻结手续。冻结起始日为2007年8月15日,冻结终止日为2008年2月14日。
特此公告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