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秦川机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的发出时间和方式
陕西秦川机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7年8月2日以书面方式(直接或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7年8月14日下午在西安曲江宾馆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龙兴元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审议的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和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制度详见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陕西秦川机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000837 证券简称:秦川发展 公告编号:2007-28
陕西秦川机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8月15日
2.召开地点:西安曲江宾馆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龙兴元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62,985,02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7.09%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根据陕西秦川机床工具集团有限公司的提名提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薛云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票62,985,020,反对票 0,弃权票 0,同意票超过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二分之一。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吴高臣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吴高臣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陕西秦川机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