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本次收益分配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2.30元(暂免征收所得税)。
二、收益分配时间
权益登记日:2007年8月21日
除息交易日:2007年8月22日
红利发放日:2007年8月22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交易结束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基金融鑫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本次可流通部分的基金份额派发的现金红利于2007年8月22日通过基金份额持有人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
2、本基金发起人持有的不可流通的基金份额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向各发起人发放。
五、咨询方式
1、登陆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ubssdic.com。
2、拨打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755-83160000。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8月16日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国投瑞银景气行业证券投资基金的分红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国投瑞银景气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经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决定对国投瑞银景气行业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国投瑞银景气基金,前端收费基金代码121002,后端收费基金代码128002)实施收益分配,现将有关分红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20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2007年8月23日
2、除息日:2007年8月23日
3、红利发放日:2007年8月27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系统确认登记在册的国投瑞银景气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持有人的红利款将于2007年8月27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持有人其红利将按照2007年8月23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注册登记人于2007年8月24日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2007年8月27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3、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收益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8月23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国投瑞银景气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本次分红方式将以权益登记日系统记录的分红方式为准。
4、持有人可查询系统记录的分红方式。有意愿变更分红方式的持有人请务必在2007年8月22日前(含当日)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
七、咨询办法
1、登陆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ubssdic.com。
2、拨打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755-83160000。
3、向国投瑞银景气基金的代销网点查询。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8月16日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国投瑞银创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分红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国投瑞银创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经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决定对国投瑞银创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国投瑞银创新基金,前端收费基金代码121005,后端收费基金代码128005)实施收益分配,现将有关分红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1.00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2007年8月27日
2、除息日:2007年8月27日
3、红利发放日:2007年8月29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系统确认登记在册的国投瑞银创新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持有人的红利款将于2007年8月29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持有人其红利将按照2007年8月27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注册登记人于2007年8月28日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2007年8月29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3、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收益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8月27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国投瑞银创新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本次分红方式将以权益登记日系统记录的分红方式为准。
4、持有人可查询系统记录的分红方式。有意愿变更分红方式的持有人请务必在2007年8月24日前(含当日)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
七、咨询办法
1、登陆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ubssdic.com。
2、拨打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755-83160000。
3、向国投瑞银创新基金的代销网点查询。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