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脱媒一般是指社会资金脱离银行中介而直接进入投融资领域。随着我国资本市场进入新的发展时期,将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大量的IPO、企业债券、基金发行和股市持续活跃,我国长期的低利率甚至于负利率,都将加快资金从商业银行的分流,金融脱媒将继续加深加强,并将长期化。由此将对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结构、风险管理、收入结构等产生深刻影响,促进商业银行经营模式和战略的加快调整。为此,一方面需要商业银行更新理念,加强中间业务创新,提升对大型企业综合服务能力,逐渐降低对信贷业务的依赖;另一方面,需要现有金融制度安排适当调整,为商业银行经营战略转型和加快创新,创造匹配的制度环境。而这一点将显得尤为重要,因为制度的变迁一般落后于市场变化,如不加紧金融脱媒大趋势下的制度安排研究,将制约我国商业银行的战略转型和创新,并可能在开放环境下与国际银行业竞争中较长时期处于被动。根据目前的金融分业经营和监管体制,适应金融脱媒发展影响的制度调整基本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要适当深化综合经营的制度安排,为商业银行跨市场业务和产品创新创造更为宽松的制度环境。从国际经验看,金融脱媒发展导致了西方商业银行经营策略发生了根本性转变。重要原因之一是金融制度安排的及时调整,放宽银行业的限制和管制,促进其经营综合化。首先是放宽银行业务经营范围的限制;其次是取消利率上限管制;再则是解除外汇管制,促进资本自由流动,增强本国银行业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的竞争。
如果没有宽松的制度环境,商业银行要加快创新,真正实现业务和收入结构重大转型是比较困难的。借鉴国际经验,我国调整现有金融制度安排的思路:一是要适应国际银行业综合化经营趋势,适时修订现有《商业银行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可逐步开放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范围,实现控股模式下有限的综合经营,相互独立的法人地位所建立的“防火墙”,可以实现物理上的风险隔离,为商业银行参与资本、保险、期货、黄金等金融市场业务创造更有利的条件。二是要继续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步伐,在继续完善上海银行间拆借利率(SHIBOR)形成机制的前提下,适时对现有利率政策作重大调整,有限度放开存款利率限制,使资金能真正按照市场需求决定脱媒的程度。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现有监管制度的协调性与一致性,使现有监管体制能形成促进金融机构创新和加强风险管理的有效机制。在我国现有分业监管体制下,为有效应对金融脱媒的影响,监管部门之间的一定要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一方面是适应和促进金融机构跨市场业务创新发展需要;另一方面要防止资金违规跨市场流动,避免风险跨市场转移。金融脱媒给商业银行参与资本市场服务带来一系列机遇,包括同业存款、企业机构大额存款业务;融资融券、证券质押贷款等新型融资业务;支付结算业务;理财产品和代理资本市场业务等。
目前跨市场的业务和风险监管主要以各监管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交流制度为主,这种比较松散的制度安排难以适应长期的市场发展需求,应该向有法律约束和明确的制度层面发展。通过有关制度,明确各监管部门和市场服务机构(各大交易中心服务平台)对跨市场业务准入、监管和风险处置等的职责,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和重复监管。
三是要完善和创新机构主体,鼓励非银行金融机构创新,满足市场投融资需求。当大量资金游离银行中介体系之外,金融脱媒加剧时,要有效引导资金进入市场合理需求的投资领域,满足市场各种合规性投融资需求,就要不断完善和创新机构主体,在传统的证券、基金、银行等传统的金融机构之外,发展专业的融资和存款储蓄机构,如设立为证券市场各类投资主体专业贷款的金融机构,并为信托、金融租赁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创新安排宽松的制度环境,使脱媒的资金能通过这些创新的机构主体和业务,使投融资更有效和安全。 (作者为上海银监局副研究员、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