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应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现将天津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补充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成员:李运丁、彭章洁、刘正浩、宋金球、赫国胜、万寿义、潘瑾
李运丁任第一大股东赤峰鑫业投资有限公司(原赤峰市松山区黄金工业公司)董事长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第二大股东深圳市国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运丁不持有天津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李运丁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彭章洁与第一大股东赤峰鑫业投资有限公司(原赤峰市松山区黄金工业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第二大股东深圳市国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彭章才不存在直系亲属关系。彭章洁以前和现在未在北京国泰恒生投资集团公司任职。
彭章洁不持有天津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彭章洁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正浩与第一大股东赤峰鑫业投资有限公司(原赤峰市松山区黄金工业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第二大股东深圳市国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2004年1月至今任深圳市国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刘正浩不持有天津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刘正浩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宋金球与第一大股东赤峰鑫业投资有限公司(原赤峰市松山区黄金工业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第二大股东即深圳市国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宋金球不持有天津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宋金球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赫国胜与第一大股东赤峰鑫业投资有限公司(原赤峰市松山区黄金工业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第二大股东即深圳市国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赫国胜持有天津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0,000股股票。
赫国胜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万寿义与第一大股东赤峰鑫业投资有限公司(原赤峰市松山区黄金工业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第二大股东即深圳市国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万寿义不持有天津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万寿义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潘瑾与第一大股东赤峰鑫业投资有限公司(原赤峰市松山区黄金工业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第二大股东即深圳市国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潘瑾不持有天津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潘瑾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监事会成员:张亚光、覃东、郭魁元
张亚光与第一大股东赤峰鑫业投资有限公司(原赤峰市松山区黄金工业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第二大股东即深圳市国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亚光不持有天津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张亚光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覃东与第一大股东赤峰鑫业投资有限公司(原赤峰市松山区黄金工业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第二大股东即深圳市国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覃东不持有天津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覃东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郭魁元与第一大股东赤峰鑫业投资有限公司(原赤峰市松山区黄金工业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第二大股东即深圳市国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郭魁元不持有天津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郭魁元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三、高级管理人员:李运丁(总经理)、宋金球(常务副总经理)、刘正浩(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王云发(副总经理)
王云发与第一大股东赤峰鑫业投资有限公司(原赤峰市松山区黄金工业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第二大股东即深圳市国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云发不持有天津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王云发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天津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