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对证券行业实施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以下简称“第三方存管”)工作的具体部署和要求,华泰证券40家营业部(名单附后)将实施“第三方存管”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以下简称“工行、中行”)批量转换工作。为充分保障投资者利益,保证客户证券交易、资金进出的正常运行,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量转换是指:我公司系统与工行(中行)系统实施批量切换,直接为客户办理第三方存管。
二、批量转换方式:
(一)透明移行:我公司系统与工行(中行)系统实施批量转换,将客户直接转换工行(中行)第三方存管客户,转换后客户交易与资金转账不受影响,资金转账仍沿用原模式“银证转账”对应的工行(中行)银行卡(存折)。
(二)非透明移行:我公司系统与工行(中行)系统实施批量转换,为客户批量办理工行(中行)第三方存管预指定。预指定后客户交易不受影响,但客户必须前往开户营业部办理第三方存管的签约手续,并到指定存管银行网点办理签约确认手续。在完成签约及确认手续前,客户不能进行资金转账。
三、批量转换的账户范围及实施日
(一)账户范围:
1、在我公司40家营业部开立证券交易资金账户,开通工行(中行)一家以上银证转账关系但根据《华泰证券关于实施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多银证关系客户、无银证关系客户)批量转换公告》(2007年7月11日发布,可登陆华泰证券网站www.htsc.com.cn查看)第三条中第(五)点的规则,确定工行(中行)为存管银行的账户,实施透明移行。
2、部分在我公司40家营业部(具体名单请垂询开户营业部)开立人民币资金账户,未办理任何银行银证转账的账户、上述第1项账户及第一批实施透明移行未成功的账户,实施非透明移行。
(二)实施日:
1、2007年8月18日,实施工行第二次批量转换,第三次及以后批次的批量转换不再公告,具体方式、时间、账户范围敬请垂询各开户营业部。
2、2007年8月25日,实施中行第二次批量转换,第三次及以后批次的批量转换不再公告,具体方式、时间、账户范围敬请垂询各开户营业部。
四、批量转换实施后,客户注意事项:
(一)通过透明移行方式实施批量转换成功的客户
1、需在2007年11月30日前至开户营业部签署《华泰证券、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协议书》,逾期未签订协议的客户,我公司保留暂停其账户资金转出功能的权利。
2、通过工行95588、中行95566电话银行进行第三方存管银证转账的操作方式与原模式下的银证转账操作基本一致。由于工行(中行)各地分支机构的电话银行菜单设置可能存有差异,具体操作方式请向当地银行咨询。
(二)通过非透明移行方式实施批量预指定成功的客户
1、证券交易可以正常进行。
2、必须前往开户营业部办理第三方存管的签约手续,并到指定存管银行网点办理签约确认手续。在完成签约及确认手续前,客户不能进行资金转账。具体办理流程为:
(1)客户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沪深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到开户营业部。
(2)客户填写《第三方存管业务申请表》,签署《华泰证券、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协议书》。
(3)客户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到工行(中行)网点办理“签约”确认手续。
(三)未转换成功的客户,仍可采用原方式进行资金划转,下一次及以后批次的批量转换的具体方式、时间、账户范围敬请垂询各开户营业部。
(四)客户批量转换工行(中行)为存管银行后,原银证转账功能、柜台转款功能、对公存入功能同时关闭,客户存取资金只能通过我公司与工行(中行)第三方存管系统的银证转账方式完成。
(五)存管关系建立后机构客户可通过工行(中行)柜台办理资金划转。个人客户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办理资金存取:1、通过我公司提供的电话委托、钱龙自助委托完成资金存取操作(客户需事先开通相关的委托方式)。
2、通过工行的电话银行95588、网银或中行的电话银行95566完成资金存取操作(客户需事先办理相应的开通手续)。
五、为避免客户由于初期操作不熟练致使资金转账失败,导致无法及时买入证券或提取资金,我公司特别提示,若客户在批量转换实施日需要进行资金存入、取出,请提前1-2个工作日办理相应的资金存取手续。
六、本公告中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业务只涉及客户的人民币账户,不涉及外币账户。
七、实施“第三方存管”的前提是客户账户真实、准确、完整且资产清晰。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客户应根据我公司已刊登的账户清理公告在规定期限内到开户营业部办理账户规范手续。
八、关于我公司实施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第一次批量转换的公告及有关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的相关情况,敬请垂询您的开户营业部,也可登陆华泰证券网站www.htsc.com.cn获取相关信息。
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OO七年八月十七日
序号 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1 南京止马营证券营业部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西路止马营26号 025-52200777
2 南京长江路证券营业部 江苏省南京市长江路99号长江贸易大楼 025-84798425
3 南京中华路证券营业部 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255号 025-52230154
4 南京大桥南路证券营业部 江苏省南京市大桥南路8号 025-83539778
5 南京解放路证券营业部 江苏省南京市解放路20号 025-84593108
6 南京中山北路证券营业部 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262号 025-83463919
7 南京中山北路第二证券营业部 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223号 025-83346533
8 南京草场门大街证券营业部 江苏省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01号文荟大厦18楼 025-86586139
9 无锡解放西路证券营业部 江苏省无锡市解放西路327号(华丽大厦) 0510-82731300
10 无锡永乐路证券营业部 江苏省无锡市永乐路南河浜12号(水利大厦一楼) 0510-85019999
11 上海康定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市康定路1437号裙5楼 021-62321058
12 上海西藏南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市西藏南路1313号东鼎大厦二楼 021-61115700
13 上海陆家嘴东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保大厦25楼 021-68419797
14 北京月坛南街证券营业部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甲12号万丰怡和商务会馆三层 010-68019696
15 杭州教工路证券营业部 浙江省杭州市教工路1号1号楼 0571-87756072
16 泉州九一街证券营业部 福建省泉州市九一街百源大厦四楼 0595-22187828
17 济南山大南路证券营业部 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9-1号 0531-82318388
18 武汉武珞路证券营业部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288号 027-87315598
19 沈阳小南街证券营业部 辽宁省沈阳市小南街14号12甲2(小南天主教堂北50米) 024-31291207
20 天津真理道证券营业部 天津市河东区真理道29号福信大厦810室 022-58811666
21 成都南一环路证券营业部 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三段45号中行大楼4-2层 028-85557676
22 深圳彩田路证券营业部 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2014-9号福源大厦三栋一、二层 0755-82979422
23 广州机场路证券营业部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37号 020-86344829
24 扬州文昌中路证券营业部 江苏省扬州市文昌中路406号 0514-7327036
25 苏州人民路证券营业部 江苏省苏州市人民路1925号 0512-67514740
26 苏州何山路证券营业部 江苏省苏州市新区何山路56号 0512-68785115
27 常州和平南路证券营业部 江苏省常州市和平南路100号飞月大厦二、三、六楼 0519-8102711
28 常州北大街证券营业部 江苏省常州市北大街玉隆花园1-1号 0519-6618266
29 绍兴上大路证券营业部 浙江省绍兴市上大路126-128号 0575-5224444
30 徐州中山南路证券营业部 江苏省徐州中山南路56号交通银行二楼 0516-85601111
31 南通姚港路证券营业部 江苏省南通市姚港路6号方天大厦 0513-85128181
32 南通环城西路证券营业部 江苏省南通市环城西路18号飞马大厦二楼 0513-85511722
33 南通人民中路证券营业部 江苏省南通市人民中路10号 0513-85581919
34 淮安淮海北路证券营业部 江苏省淮安市淮海北路55号 0517-3907885
35 泰州青年路证券营业部 江苏省泰州市迎春西园22号 0523-6236363
36 泰州鼓楼北路证券营业部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鼓楼北路11-1号 0523-6238911
37 张家港杨舍东街证券营业部 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东街2号 0512-58217130
38 镇江中山东路证券营业部 江苏省镇江市中山东路4号 0511-5037666
39 盐城建军东路证券营业部 江苏省盐城市建军东路46号 0515-8332441
40 江阴虹桥北路证券营业部 江苏省江阴市虹桥北路167号 0510-86812900
华泰证券第三方存管上线营业部
尊敬的客户:
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对证券行业实施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以下简称“第三方存管”)工作的具体部署和要求,华泰证券40家营业部(名单附后)将实施“第三方存管”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以下简称“农行、建行”)批量转换工作。为充分保障投资者利益,保证客户证券交易、资金进出的正常运行,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量转换是指:我公司系统与农行(建行)系统实施批量切换,直接为客户办理第三方存管。
二、批量转换方式:
(一)透明移行:我公司系统与农行(建行)系统实施批量转换,将客户直接转换为农行(建行)第三方存管客户,转换后客户交易与资金转账不受影响,资金转账仍沿用原模式“银证转账”对应的农行(建行)银行卡(存折)。
(二)非透明移行:我公司系统与农行(建行)系统实施批量转换,为客户批量办理农行(建行)第三方存管预指定。预指定后客户交易不受影响,但客户必须前往开户营业部办理第三方存管的签约手续,并到指定存管银行网点办理签约确认手续。在完成签约及确认手续前,客户不能进行资金转账。
三、批量转换的账户范围及实施日
(一)账户范围:
1、凡在我公司40家营业部开立证券交易资金账户且仅开通农行(建行)银证转账的账户,实施透明移行。
2、在我公司40家营业部开立证券交易资金账户,开通农行(建行)一家以上银证转账关系但根据《华泰证券关于实施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多银证关系客户、无银证关系客户)批量转换公告》(2007年7月11日发布,可登陆华泰证券网站www.htsc.com.cn查看)第三条中第(五)点的规则,确定农行(建行)为存管银行的账户,实施透明移行。
3、部分在我公司40家营业部(具体名单请垂询开户营业部)开立人民币资金账户,未办理任何银行银证转账的账户及上述1、2项账户实施透明移行未成功的账户,实施非透明移行。
(二)实施日:
1、2007年8月18日,实施工行第一次批量转换,第二次及以后批次的批量转换不再公告,具体方式、时间、账户范围敬请垂询各开户营业部。
2、2007年8月25日,实施中行第一次批量转换,第二次及以后批次的批量转换不再公告,具体方式、时间、账户范围敬请垂询各开户营业部。
四、批量转换实施后,客户注意事项:
(一)通过透明移行方式实施批量转换成功的客户
1、需在2007年11月30日前至开户营业部签署《华泰证券、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协议书》,逾期未签订协议的客户,我公司保留暂停其账户资金转出功能的权利。
2、通过农行95599、建行95533电话银行进行第三方存管银证转账的操作方式与原模式下的银证转账操作基本一致。由于农行(建行)各地分支机构的电话银行菜单设置可能存有差异,具体操作方式请向当地银行咨询。
(二)通过非透明移行方式实施批量预指定成功的客户
1、证券交易可以正常进行。
2、必须前往开户营业部办理第三方存管的签约手续,并到指定存管银行网点办理签约确认手续。在完成签约及确认手续前,客户不能进行资金转账。具体办理流程为:
(1)客户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沪深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到开户营业部。
(2)客户填写《第三方存管业务申请表》,签署《华泰证券、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协议书》。
(3)客户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到农行(建行)网点办理“签约”确认手续。
(三)未转换成功的客户,仍可采用原方式进行资金划转,下一次及以后批次的批量转换的具体方式、时间、账户范围敬请垂询各开户营业部。
(四)客户批量转换农行(建行)为存管银行后,原银证转账功能、柜台转款功能、对公存入功能同时关闭,客户存取资金只能通过我公司与农行(建行)第三方存管系统的银证转账方式完成。
(五)存管关系建立后机构客户可通过农行(建行)柜台办理资金划转。个人客户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办理资金存取:
1、通过我公司提供的电话委托、钱龙自助委托完成资金存取操作(客户需事先开通相关的委托方式)。
2、通过农行的营业网点柜台、电话银行95599或建行的营业网点柜台、网银、自助终端、电话银行95533完成资金存取操作(客户需事先办理相应的开通手续)。
五、为避免客户由于初期操作不熟练致使资金转账失败,导致无法及时买入证券或提取资金,我公司特别提示,若客户在批量转换实施日需要进行资金存入、取出,请提前1-2个工作日办理相应的资金存取手续。
六、本公告中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业务只涉及客户的人民币账户,不涉及外币账户。
七、实施“第三方存管”的前提是客户账户真实、准确、完整且资产清晰。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客户应根据我公司已刊登的账户清理公告在规定期限内到开户营业部办理账户规范手续。
八、有关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的相关情况,敬请垂询您的开户营业部,也可登陆华泰证券网站www.htsc.com.cn获取相关信息。
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OO七年八月十七日
关于华泰证券实施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
(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第二次批量转换的公告
关于华泰证券实施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批量转换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