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8月6日以书面文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07年8月16日在燕京啤酒科技大厦六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形式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15人,分别为:李福成、戴永全、李秉骥、丁广学、王启林、赵晓东、毕贵索、杨怀民、张海峰、杨毅、李兴山、陈建元、朱立青、赵述泽、胡国栋。会议由董事长李福成先生主持,主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各项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2007年半年度报告》及《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法律顾问的议案》。
会议决定,继续聘任北京市信利律师事务所为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任期一年,
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民生银行申请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会议决定向民生银行总行申请贷款人民币十亿元的授信额度,用于公司流动资金周转,期限一年。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李福成先生在银行授信额度内签署借款合同。
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修改后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修改后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并通过了修改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并通过了修改后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同意李守清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因公司副总经理李守清先生已到退休年龄,会议决定,同意李守清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请求。
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八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