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7年8月14日(星期二)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07年8月17日上午10时整以通讯方式召开。此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变更部分经营范围,现由于相关部门批准的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与原拟变更部分文字描述不同,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将原增加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其他仓储(商业流通仓储、货场)修改为“普通货运,仓储(危险品除外)”,并对公司《章程》做如下修改:
原第二章第十二条修改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办公设备、通讯产品(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除外)及配件的连锁销售和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系统集成;互联网信息服务(按许可证规定的范围经营);百货、自行车、电动助力车、摩托车、汽车(小轿车除外)的连锁销售;实业投资、场地租赁;柜台出租;国内商品展览服务;企业形象策划;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人才培训;商务代理(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音像制品直营连锁经营,普通货运,仓储(危险品除外)。以下经营范围限指定地分支机构经营:电子出版物、国内版图书、报刊零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增加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采购中心经营范围的议案》;
因经营需要,公司分公司———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北京采购中心”)经营范围需要增加“提供货物运输、仓储服务”或类似内容,按照有关规定,需先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增项。目前公司已经完成了有关经营范围变更的工商登记,故董事会同意北京采购中心增加经营范围“普通货运,仓储(危险品除外)”项目,增项后该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销售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办公设备、通讯产品、其它日用品、自行车、电动助力车;摩托车;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场地租赁;展览展示;企业形象策划;经济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普通货运;仓储(危险品除外)。”
因增加“普通货运”经营范围需报相关部门审批,上述经营范围具体以审批结果、工商核准为准。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苏证监公司字[2007]153号文件的要求,上市公司应按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规定, 就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的申报披露与监督制定专项制度。按照要求,公司董事会一致通过《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规则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8月17日